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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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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来的风: //@王兴律师v: //@韩国权律师: 把网络“谣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网络寻衅滋事罪”这个“新发明”,一旦最终被用于定罪判决,是对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动摇。那么,它将导致我国在法治上倒退到1997年10月1日之前的刑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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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问网络寻衅滋事罪》:对于他们,以及那些“创造性”发明了这个罪名的人,我想发出以下十问,你要能说服我,我明天就以网络寻衅滋事罪投案自首去。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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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看着两本书《饥饿的女儿》、《巨流河》,结果都看完了《好儿女花》却一时无法拾起《巨流河》了。。。。虹影的书,如此深刻的苦难让人窒息,看其他都觉得太轻。作者写作手法不论,对绝望、渴望、自我几近毫无保留的面对,压抑。直面苦难、直面自己,而且写出来,勇气。可以反观拷问一下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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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浚_尼龙弦 接到摆,和丫头都觉得,就老师的年岁和性情来看,这些事情实在是身外之物,老师肯是不会在意的,想老师年少时在岸边听水时,听见的是涛声浪声,肯定不会是:怎么当上教授。。。。。。乐在其中之人,又怎么会在意外像,他人在意着外像,怎会理解老师与琴与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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