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曰上午9点,筹建的乐山市(佛运)(春秋)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几百名股东,向乐山市区法院起诉要求对出租汽车的所有权,要求确权保护,此图为部份股东陆续到法院立案核实身份,维护我们合权益。 @郑建伟律师 @华西都市报 @国家廉政网 @今日法制报 🔗 网页链接
我们是完全按照市市政府文件精神,严格通过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批复,组建的乐山市佛运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车辆购买全是我们自己出的,今天突然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我们没有经营权和车辆产权,难道里面有我们不知道东西。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