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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夕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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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夕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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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答应送你一部好的手机,可我身上不到三千块,于是想了很久才想出这样一个笨拙的方法,做了个蛋糕版的note3送给你。我以为你会很喜欢很感动,但没想到会被你骂成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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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夕冉

    原来@时间仍然继续在走 真的是@刘同 的表哥,看到同哥书里写的为了不让沈凌离开北京去上海工作,便把自己的表哥也就是何老师的经纪人介绍给了沈凌,喔,原来真的是表兄弟关系,我好喜欢你们二位,庆幸在欢歌喜欢上刘琼,庆幸在职职喜欢上刘同,更庆幸原来我喜欢的原来是一家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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