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之涅槃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伤之涅槃
取消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量刑//@中文台张婉: 只要是人都应该来转发呼吁//@老武是文建: 【呼吁管不管用?我的观点是,呼吁就比不呼吁强;争取就比沉默有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原微博 伤之涅槃
//@心理师阿诺: //@江晖是一块石头: //@中文台张婉: @丁来峰 已删除//@fen1234: 可以说脏话吗? 为什么区区小学校长性侵幼女能得到官方的强力保护?俄罗斯新闻周刊《论据与事实》报道:“在中国,中小学校向政府官员提供幼女的现象很常见,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奸淫的幼女就是学校提供的。” 玩腻了女星玩幼女是官场新风么?学生绝对不能成为学校的性资源,快快废除“嫖宿幼女罪”,以强奸论处!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伤之涅槃
/偷笑,原来【伤之涅槃】隐秘的另一面是这样的啊!谁也不知道啊~,想知道你或Ta隐秘的另一面是什么样的吗?输入名字就能马上揭示Ta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哦~~~~#揭示你隐秘的另一面#地址:http://t.cn/zl75aeR,你也试试吧!@张缝缝 @哦耶me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