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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_楷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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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伟江律师的微博仍然是被删状态,这让我不禁想起重庆发生的'因言论犯上被劳教'案,中国国民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中国长久以来没有《新闻法》,从公民言论到公共传媒,缺乏来自制度性的规制。宣传部作为中国特色的产物,显尽其能?!晚安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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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楷老师语录:我们的很多学者、法官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总是将原因归结于立法和缺乏司法解释,如果我们的学者、法官不去研究解释法律,那还办“法学院”干嘛?ps:个人觉得,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仍然有解释的余地,而且也非常需要解释。判决理由即是展现一个法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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