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绳经塔的豫章大老五汤店遗失一台笔记本电脑,监控录像显示被人拿走,报警后被告知因不构成偷窃无法立案,也无从入手进行查找! 虽与自身疏忽大意有关,但在有监控录像为证的情况下,作为遗失者就只能自认倒霉,警方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南昌公安 @江南新闻110 @江西日报 @江西公安效能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