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 回复@:此是高法首次如此严肃地反思审判伦理。我的这个观点形成于二十多年前法院工作时。明知冤案无辜,为迫于破案压力,迁就公安,留条命判死缓无期,巳经几十年了。坚持判无罪释放的法官,反而受打压不被重用。而判死缓的错案判决书上却往往印着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