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同意老朱的意见 //@朱明勇律师: 曾成杰案毕竟是"大场子活",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接。@律师夏霖 说过,对于刑辩律师,最好别拿人家的生命练刀。
【误诊】曾成杰被以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并被秘密执行,引起各界强烈质疑。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很多人也对曾成杰的二审辩护人王少光律师的辩护工作提出了质疑。愚以为,王律师的辩护工作或许尚有不足,其辩护词或许缺陷硬伤不少,但将曾成杰之死,归咎于律师,显然是让司法不公的黑手见笑🔗 网页链接 - //@常艳博士: 还可以刷微博、开淘宝店,打发清闲时光。 常艳有一件事更可干,写官场小说。你有生活,熟悉,文笔好,可写的更真实好看。在起点上发,应该不亚于小桥老树之侯卫东。
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安静的等待;好好睡觉;锻炼身体,无论何时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骚,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多读书,看一些传记,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把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干完。——毕淑敏
#聂树斌# #王书金# #死刑冤案# 匆匆杀掉王书金,和公检法合伙杀掉聂树斌是出于同样的逻辑。破了案,开了庭,走了过场,押上刑场,杀掉,不管对错。聂树斌从判决到执行只有 2 天的间隔。《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滕彪
- //@李淳律师: 非常认同和欣赏这样的描述:"法制化的各个环节,就是一个个补丁程序设置,是防止溃疡衍生为败血症的防护,而不是加速崩溃的加速器"。
近期宣判的几个大案,浙江张氏叔侄案,无罪;河南“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无罪;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五人全部无罪。无罪判决,已经不是洪水猛兽了,而是可以有了。只可惜,来得太晚,都超过十年了。我愿做中国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立马判无罪,甭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