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判重刑//@屿萝: //@点点胭脂泪: 有女儿的都支持!@屿萝 @aKened @Banana珍惜 [话筒] //@元芳视角: 在六一节即将到来之际,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法修订案中“嫖宿幼女”罪删除!对性侵幼女的犯罪,一律按强奸判罚,最高可判死刑!让中国的儿童拥有健康、快乐成长环境,让他们拥有幸福的中国梦!
当一个印度的女大学生在公交车上遭轮奸时,你们大张旗鼓,铺天盖地,恨不得24小时滚动联播;可当本国幼女被性侵害,你们却说这叫“带小学女生开房”……CCTV啊!你的良心何在?@杂谈五味 @章立凡 @吾评时政 @观点联播V @1句实话 @fen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