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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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要透支自己的公信力,当公众对消息报以怀疑时,社会公共机制将变得迟缓。 声明:关于有报道称“赵红霞法庭哭求雷政富出庭,称和雷最初有感情的说法”是不属实的,本人做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参加了整个庭审,申请雷出庭的是辩护律师在十天前提出的,赵红霞从没在法庭上申请任何人出庭作证,赵在法庭多次表示被人骗来骗去,根本没有说过与雷有感情,请相关媒体在报道时一定要客观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康烨律师
转发微博 [话筒]请各位律师同行转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韩嘉毅律师 :提醒同行!!!不要将会见期间取得的有关被羁押人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散布出来。只要当事人允许即可为,但这样的权利是经过几番艰苦努力争取才有的。在没有被广泛普遍接受之时,过分展示可能导致全面禁止!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康烨律师
“不惜动用所有手段,从对手的毎一个漏洞中寻找制胜空间,为被告辩护。”克里斯托弗•兰代尔•哥伦布,哈佛法学院前校长要求每一位法学生牢记这句话。昨晚耹听@王亚林律师《刑辩律师庭前案头准备工作》讲座,辩护律师要全面、仔细、反复阅卷,为的是从中找到对手的漏洞,赢得辩护制胜空间。 @草原狼世界 展开全文原微博 康烨律师
《贩卖毒品(冰毒、又称甲基苯丙胺)罪的办案总结》孙海滨律师的办案总结,觉得非常好,推荐给大家。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康烨律师
上周,我和@郝大海律师参加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听取民警、社工和律师、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各方意见,最后被告人也真诚地悔过。据说这是该区检察院实行的第一起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制度是新刑诉法修法后针对未成年人的一项司法制度,有利于让涉罪的未成年人重归社会。 原微博 康烨律师
我与京衡上海所@郝大海律师 @张清霞律师 @马晓艳律师为徐汇区普法教育网提供的法律咨询已上线服务。请大家关注网址http: //t.cn/zYYsX8f提供更多完善建议。 原微博 康烨律师
2012年12月31日,前往浦东看守所会见。从年头到年尾,将忙碌的工作作为总结是最好不过的,挥手告别2012年,并感谢我生命中的各位同伴,感谢对我帮助与包容@上海万方高明律师 @草原狼世界 @郝大海律师 @娄秋琴律师 @薛荣民律师 @解律师 @全国青联委员--蔡延云律师 @悠然投资李小剑 @钟锦化 @丁红萍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康烨律师
第六期徐汇区法律人才基地结业典礼,区司法局为各位学员请来了周天平、王联华、欧阳润、杨波、谭芳、刘巍松各位资深律师,为青年律师的职业发展答疑解惑,加油助力。愿第六期学员的班级宣言“我愿意,我能”激励黄埔六期的各路小将征战疆场,建功立业。@方圆律政杂志 @第二眼侠女朱小晶 @桂芳芳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