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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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搞笑了[哈哈]//@晒月亮的迷糊猫: 真棒[good] 原微博 传说中的张玛雅
下午和@leehuar_dzs 闲聊听说某地文化局指名让剧团去报批的时候捎两盒北京有名的特产“hong xia song(音)”,这下激发了本白羊座极大的好奇心,回来在网上搜了半天,估计听错了,应该是“红虾酥” 真有这么好吃么?下半年去北京又有目标了 原微博 传说中的张玛雅
//@淡马溪黄月: 居然得见锦衣卫、东西厂的作法再次得以在和谐盛世、光天化日之下横行。如果有一天你的家人突然不见了,也没接到绑匪电话,报案公安不受理,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半年之后,才告诉你原来人被捕快服刑了。任何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都不可能出台这样的刑法,但,我们居然做到了! #刑修草案#将第七十一条改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秘密逮捕从此合法化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