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军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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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s up! 原微博 张红军1971
//@大道无形善若水: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记忆中的河: 恶心死人了! //@王维嘉: 太特么不讲道理了! //@任志强: 偷贪国家的无罪? //@漆洪波: 死缓?真判得下手。这是偷了法官的老婆了 //@陈远: 放火无罪,点灯重罚 //@北大陈浩武: 荒唐。 【贪官留党察看,小偷被判死刑】山西国营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里失窃数千万,两小偷罗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而被盗人白培中也涉嫌“违纪”,经山西省纪委认真研究并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这就是“以法治国”?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张红军1971
各位年轻的朋友们,你们发邮件给我的时候能否署个真名?至少发件人那一栏别用那些瘆人的词好吗?什么“我2你管得着吗”“你个死人”“判你死刑”“脑残就是我”云云,邮件不是微博,我也不是你的死党,请别这么随意。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