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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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美人鱼,聊着YS~有意思吧[擠眼]@皇城根下烤肥鸟 央视称星巴克暴利,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星巴克也进军中国地产了、投资中国通讯了,参股国企了、投资医院了、来华办教育了、进军交通了、投资中国石油了……于是,果断喝了口星巴克咖啡压压惊。[挖鼻屎][挖鼻屎] 转发 16433评论 3724 原微博 忆花音
我不打你,我不骂你,我只是浏览+转发你[思考][怒]//@厦门涂建辉: 尤甚清雍正之文字狱,谈何言论自由。暗爽的是贪官污吏,少了举报利器。[怒]//@程凌虚: 恨谁就点击谁的微博,恨谁就集中粉谁!堂堂两院,大儿戏了吧!如果这不叫交字狱还有什么堪称文字狱?[衰][怒] 【两高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微评:老衲发的主帖阅读数几乎都在10000次以上,坐等蹲大狱! 展开全文转发 108评论 33 原微博 忆花音
准备莆田下车'看小天使'@台湾服务营销导师_杨民忠 @金玉婷_JARA ~偶来也!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