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第274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在场。既是个人隐私又是未成年,应当属于绝对不公开
【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一切让事实说话】7月28日下午16时,李天一案代理律师兰和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称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为了消除公众对其家庭与司法的双重误会,梦鸽决定去除神秘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