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现有些律师把对案件材料及庭审的评判意见放到网上来或发布在自己的微博中,单方影响舆论,其实按照自然正义的原则,另外一些对面的法律专家,比如检察官也要参与进来,现行制度应当鼓励检察官这么做,以免公众接受偏颇的意见.如果不允许这么做,应当把庭审的过程全部实时网络直播,并把最终庭审视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