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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徐昕: //@温先洪律师: 有公函的,说明还是干预力度比较小的,更多没有公函直接电话或者当面口头要求的,干预力度更大。也许,经办法官也是为了保护自己,要求送公函过来,这也是公函能被发现的原因。完了,可能害了经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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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
    【广东7名学生脱光女生侮辱暴打 警方已展开追捕】近日,“紫金某校女学生被8名女生带至出租屋脱光施虐暴打19分钟”的帖子蹿红。7名同校女生将一女同学脱光衣服后暴打侮辱,摁到马桶内喝厕水,一旁还有专人拍摄视频。目前,紫金警方已初步确定肖某英等7名嫌疑人的身份,正全力开展追捕。[怒]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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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法对夏俊峰案复核意见:罪行特别严重 不足以从轻处罚】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违规经营炸串,在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9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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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筒]//@徐昕: 第三辑快截稿了,还有人投稿吗
    【《北理法学》征稿】今年也凑凑宪政的热闹。北理法学院学术集刊,法律出版社出版,每年1辑,徐昕主编,张艳丽副主编。稿件不拘形式,不限字数,以学术为唯一价值取向。本刊实行快捷审稿制,1个月内通报最后结果。投稿邮箱bitlaw@yeah.net。今年主题: 宪政、司法改革、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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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常识#【醉驾撞人保险公司能否免责?】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详见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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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援】长期以来,收到大量咨询求助,无力全部回答或关注。经慎重考虑,建立@大案 免费法律咨询微信mycase。2个月,志愿者200多,解答咨询600多http://t.cn/zH8LjlU下一步将考虑为弱者提供法援。欢迎律所、法律诊所、NGO合作,共建法援网络http://t.cn/zHi1ACa依法维权,接近正义,请转给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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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他(梁启超)认为,中国人的第一个缺点是“奴隶性”,甘于忍受暴君异族的统治,不敢起来反抗;第二个缺点是一盘散沙,不团结,只重私德,不重公德;第三个缺点是“民智低下”“智慧不开”,依赖成性,遇事退缩,缺乏尚武精神和进取气质。——《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张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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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晚上要出去浪的童鞋们,来,学一招防身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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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常识#【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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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问我答】问:刘某欠我一笔钱,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我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的传真件,并没有原件。因为当初欠条是他写好传真给我的,我认识他的字迹,应该是他本人书写的。请问,传真件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无效力?如果他否认欠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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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提示#【勤工俭学注意事项:那些你不了解的黑兼职】暑期将近,得到空闲的同学们是否有打算打个短工?“会上网,就赚钱”、“高薪酬、低门槛”,“在家工作,日赚百元”。这种看似正规、极具诱惑性的招聘信息,却十有八九都是骗子的钓鱼陷阱。让我们一起来扒开这些黑兼职的面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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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斯科市长将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去年6月,俄罗斯决定恢复2004年被取消的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度。今年9月8日,多个俄联邦主体将举行地方行政长官选举。届时,莫斯科市长也将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此前地方行政长官人选由俄总统提名后交地方议会表决通过。(via@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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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古迹“到此一游”让谁汗颜】年初,故宫大铜缸被刻下“梁齐齐到此一游”;近日,中国游客又在埃及卢克索3000多年前的古迹上用中文刻写“丁锦昊到此一游”。中国如今已是全球旅游业最重要的市场,但把“到此一游”从国内刻到国外却表明,中国日益增长的游客亟须体现出日益增长的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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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上石块绊人致死路政局被判赔1万】女子骑车经过国道,不料撞上路上的石块,连人带车摔倒并致死亡。其夫将市路政局房山分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判决路政局房山分局补偿李先生一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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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借鉴历史提高防腐能力】历史上值得现在学习的反腐经验:一是治乱用重典,处理贪官不能手软;二是官员监督体系相对独立,反贪官员是孤臣,不允许和受监督的官员有人情往来,杜绝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三是国人好名,为贪官污吏建耻辱榜并细其履历立碑警示后人;四是保护和重奖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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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岁老人被质疑“多次捐出毕生积蓄”事件调查】近日,沈阳关英汉老人因为芦山震区捐出全部存款成为焦点人物,有人赞其为“最美爷爷”,也有人质疑老人涉嫌慈善造假,甚至是给红十字会“当托”“当枪使”。新华社记者日前来到关老家中,采访他本人和亲人、邻里,探询真相。🔗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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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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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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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①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②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④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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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①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②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④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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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思考#【新民网:GPS定位调查婚外情两“私家侦探”被逮捕】利用私家侦探调查个人资料、秘密跟踪、偷拍等行为违法。近日,中山市某检察院依法批捕两名“私家侦探”,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官提醒:委托“私人侦探”者同样构成违法。@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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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张掖:非涉警机关所有警用牌照无条件收回】日前,张掖市政法部门出台警用车辆管理“八条禁令”。据了解,张掖市非涉警机关所有警用牌照将被全部无条件收回,同时按照“谁驾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禁酒后驾驶警用车辆、开“霸王车”“特权车”及疲劳驾驶等。@政法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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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常识#【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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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言法语#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扁,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说文解字•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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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8#“123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生事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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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言法语#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遵行为要,能遵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洪仁轩《立法制喧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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