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