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步厸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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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小犹太: 不知道为什么我听到人民群众四个字很蛋疼,都尼玛的21世纪了,都尼玛的纳税这么多年了还不能改口叫公民,中国一日不废除人民群众四个字一日无民主的希望! “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党,对我们的不少党员干部有意见,甚至发生了不少群体事件,个人报复社会的事件。比如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就是一个例子。 而这些,不能都认为老百姓是无理取闹,也确实存在各种各样让人民群众不满的问题和矛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猫步厸厸
//@龚克的功课: 6、在今天中国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涉及到言论、选举和结社自由的案件,往往被人为地提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如果以此涉案,又被认为“通知可能有碍侦查”,那么AWW的前车之鉴将不可避免地重演,恶法的效力从个别案件扩散到普遍情形,我们面临的前景,就是facism。 【太可怕】当代知名历史学家@雷颐 跨界发了一条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解释,认为其中的“有碍侦查”条款太可怕。这位著名历史学家不知道的是,这条规定已经存在了32年,你没有考据出来,当做重大发现了!真相:不是新规定,而恰恰是这次对其进行限定。你对于文本的理解我认为是错误的。法盲释法太可怕!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