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圆圆: 今天没剧看,大家看纪录片吧[鼓掌]看看找不找的到后面剧情的线索[做鬼脸] //@刘江: 今明两晚又不播结婚,大家就瞧瞧《咱们结婚吧》的纪录片吧[微笑]片子里采访我的机位有点低,我的形象实在是•••到我的画面时就听声儿吧[害羞] //@新浪娱乐: 每天晚上等着看杨桃、果然的请举手~~[雷锋]展开全文
【不让座就该赶下车?】南宁首次就城市公交客运立法: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老年人说,以后底气足了;也有人反对:买同一张票坐同一辆车拥有同样权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有点变味。你怎么看?http://t.cn/z8FEQvR人民日报展开全文
- 有意思吗,还在自欺欺人!!!!!!!就像两家人挣地,中国:你看这地是我的,我爷爷在某年某月说过这话!日本:你他妈我自己说过的话我都不承认我还承认你爷爷的话!
“有些人就想借这个事挑一些刺,阻碍中日关系的发展。我们认为,谈不拢,避开比较明智。这样的问题摆一下不要紧,摆十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代人的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办法。”——邓小平。新华社再发文,力证邓小平钓鱼岛“搁置论”↓
某记者问一老农:“局长、部长和乡长同溺水,而你只有一块石头,砸谁?”老农:“哪有这好事?记者:”假如“。老农:”他娘的,这还不简单吗?方法多着呢:1、谁救他俩就砸谁。2、谁会游泳就砸谁。3、石头别砸出去抓手里,谁靠岸就砸谁的头!4、。。。 。
【正义:中国首例杀死强拆者 获公正判决】本溪钉子户张剑,开发商一心想扒掉他的住房而盖别墅,遭拒绝后动用暴力拆迁,冲突中张剑杀死了一名强拆者。被判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判罚为中国首例,极具震撼性。法律终于站在保卫公民私权的一边!面对强征强拆,自焚才是唯一出路吗??
- 如果这些持枪抢劫犯杀了人联合国人权组织会负责吗?我认为这样的人就该收到这样的对待这叫还债,不是不给他机会改过自心,路是自己选的,放了他们就是害了大家
[人权事务]两名联合国人权专家3月13日对沙特阿拉伯当局不顾联合国与公民社会组织的一再呼吁,对7名被控犯有武装抢劫罪的青年男子执行死刑表示遗憾与震惊,并对7人在被拘禁过程中遭受了酷刑等不人道待遇,并被迫在口供上签名的指称深表关注。人权专家重申,任何违反国际义务的死刑判决都是违法的。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