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关于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通知】根据五部委《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要求,我所即日起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我所银、铂、钯等其他品种交易业务照常进行。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