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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妓一样煽怒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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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鸽只想要一点点”公正“,可是回报的铺天盖地中,却偏偏没有这两个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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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案子已进入死胡同,恐怕连程序都难以正常的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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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李律师提出的“案中案”、“嫖娼案”、“假案冤案”的观点看,认罪简直是天与地的差别。这两件事出在一个人身上,所以我奉献给他一副对子:【阴阳案杀出阴阳人,阴阳人舞起阴阳剑-----一招双红】。同时指出,判有罪,他是罪人,说冤案么;判无罪,他仍是罪人,认罪么。呵呵,投机把自己给投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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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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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海四名法官嫖娼案的处理来看,除了丢官以外,就是行政拘留10天,和刑事不生关系。可是强奸呢?是彻头彻尾的刑事罪,惩罚是以年为单位。就算有本事都推到别人身上,可是案底总是少不了的。而且,认下了,就再也没有澄清的希望。这个李律师,做的是纯坑人的买卖。听说还狂欢呢,家属也是够意思了。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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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李律师仍在延续他的投机的辩护思路。说穿了,罪一点都没轻,而是多往李某某身上推一些,从而使代理方少一些。这不是什么聪明,而是缺了大德的。孩子们将为此永世背上强奸的罪名。他那些“案中案”、“嫖娼案”、“假案冤案”的真聪明都跑哪去了?我可能是说多了这些,他就立刻拉黑了我。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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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保卫梦鸽李双江】其实,这个机是投不到的。针对有罪来说,轻罪辩好像是减轻了罪过,占了便宜,但与事实相比较,则是吃了大亏。嫖娼本是一种失足,是错误的范畴,而轻罪辩的罪再轻,也是罪啊,这将成为孩子一生抹不去的污点。李律师就是这样的市侩哲学,好像是在帮孩子的忙,其实帮的是倒忙。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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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罪,如李在珂律师的观点,是在“法律形式”面前,衍生出来的一种辩护策略,或者说是妥协和投机。用他的话说,就是早在杨女士报案的时候,如果即时向警方报案中案,即可迅即翻盘,可是机会错过了,强奸已被敲定。原来事实是随时机变化的,昨天还是嫖娼,今天就成了强奸。不认的话,岂不是要被加罪吗?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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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假自显方来

    像药家鑫的案子,用真实情况是很难挑动捐款这根筋的。云南李昌奎案惨不惨?连奸带杀两条命。当时也有人发起募捐,但最多也是几万就到头了。主要是因为这都是个案,不会人人都碰得到,靠法律解决就足矣,这是大众的习惯认识。但通过造假,强化了个案的普遍性,社会危机感才会随之而来,人们这才出手相助
    经过今天的讨论,我产生了一个想法,请指正:我们在保护弱势群体、为他们争取权利的同时,也要警惕有人消费“弱势”,鼓动民粹,达到他自己的目的。这方面,我认为药家鑫案的律师张显是个典型。他为张妙讨公道,却歪曲事实虚构药父的身份和富家背景,以此来激化民意。这个案子法院在审理,会有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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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首晕乎哉

    按次序应该是这样。谁都知道,“索款案”是由“名誉案”派生出来的,也就是母子案。所以先子后母,有这个道理。
    接新城区法院通知,7月26日下午到庭,我会在第一时间高知"20万强行索捐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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