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学生:给公车挂上红牌照】海淀区二里沟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栾松巍调查发现:来接同学的绝大多数车是公车,还有很多军车;高档饭店也停了很多公车;公园景点也停了很多公车…“我建议给所有公车装上红色牌照,有利于公车的自律,也便于群众监督。”http://t.cn/z855Ip1你支持他的建议吗?展开全文
社会分配失败是典型的政治失败,官员的贪腐和豪奢只是这种失败的副产品。一个并不奇怪的逻辑是,权力一定要固化这种失败的模式,从而确保权力的政治基础。社会分配的成功,取决于法能否成为政治的核心。当权力不断奴役法律,或者说法律只是权力的奴婢,分配失败就是一种利益政治故意!【宪政中国39】 【实名举报王功权】时间:2011年1月1日晚上10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某偏僻角落的一幢三层小楼门口;罪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和戴着风雪帽、抱着上访材料的访民一起,敲击“黑监狱”的大铁门,高喊:“开门,快放人!”楼里,隐约传出几声妇女的尖叫声和保安的训斥声。🔗 网页链接
土地:如果土地是人民的,你们有何权力把人民的地卖给人民?如果土地是你们的,请问你们的地是从哪来的?是用纳税人的钱买来的?还是强制从人民手上拿来的?如果是用纳税人的钱买来的,那么土地就不是你们的而是人民的。如果是强制从人民手上拿来的,那么你们就是强盗!转!
- 上海市高院篡改事实、隐瞒证据!请大家帮我转,我不怕500次!一直转到让最高法院院长看见,让习总看见!
- 貌似很公正,就怕执行起来完全变样!//@王兴律师v: 刘虎兄弟还没出来呢
#快讯#【网络反腐非故意捏造事实不追刑责】最高法发言人称,网民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网民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不属明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责。(记者邢世伟)展开全文
- //@公民监政: //@淘金建宝: //@法政点评: 注意:百分之九十的民意投票的背景是什么?老房子被拆新房子盖好不但不让你住,开发商还威胁村民每年要300万赔偿,此时别说让投赞成强拆票,就是让投杀死拒拆户的赞成票,又有何难?这种一手拿面包引诱一手拿刺刀威逼让牺牲他人利益的投票,有半点公平正义吗?展开全文
关注:山东平度陈宝成拆迁案!金沟子村称陈青沙等人暴力拆迁失实,该村今年初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表决,九成以上投票同意强行拆掉拒拆户.根据民意,金沟子村为其中3户拒拆户装修了安置房,并对他们的老宅进行了拆除!评:个人私有财产却可以被他人投票决定是否拆除,那还叫私有财产吗?神奇! 🔗 网页链接
- 这是比较中肯和和实事求是的观点。反观新华社的某些人,简直是不学无术,居然将王小石的文章乱发一气,一蠢再蠢。
【@罗家德 苏联解体是因为“民主” “宪政”吗?】最近连续有两篇社论都不约而同的谈到苏联的解体,一篇是新华网转了王小石的博文“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文中列举了很多苏联解体后惨状的统计,确实让人悚目心惊,但话题一开始,博文就直指苏联民主化的不当。
- 对@政法网络舆情 说:克扣数亿动迁款的疑犯,竟被评为上海市“平安英雄”。请看 http://t.cn/zYwPhua上级政府如何帮他隐瞒,请 看http://t.cn/zjkGC82法院如何对待上诉的老百姓,请看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