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筱旭姐姐2的头像

筱旭姐姐2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筱旭姐姐2

    展开全文
    普及法律常识: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筱旭姐姐2

    展开全文
    阳标昨晚7点已被通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家属在移送阳标到看守所的过程中见了一面,阳标只说一句“微博上的事”就被带走了。目前应呼吁有关方面公开、透明的处理此事,及时给群众一个答复。同时,我们的同志也会在一切合法的前提下为阳标的事情进行合法维权,希望能够尽快听到阳标本人的说法。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筱旭姐姐2

    岳飞颂 一 报国何曾惜此身, 中原北望自伤心。 奈何昏主偏安策, 空使英雄泪满襟。 二 风波亭上起阴风, 一统山河志复空。 千古奇冤谁肯信, 神州争唱满江红。 三 忠魂皓月千秋在, 邪佞流星耀一时。 恶紫夺朱非正色, 人心如镜史无私。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筱旭姐姐2

    坚决支持[给力][给力][给力]
    【央视第一频道现场直播薄熙来案的庭审(建议)】薄熙来案是有很有影响力的大案,建议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现场直播薄熙来案的法庭审理情况,有利于此案公正审理、有利于消除公众的质疑。如果有不能公开审理的部分请说明理由。支持的网友越多,就离我们的愿望越近,支持请转!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