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钰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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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晚上好!很喜欢你的字.美! //@画家孙光: //@金山雪莹: //@教育8: //@饶鸣远: 好文好书法 //@阳光斋书画: 已非是普通人…… 原微博 连钰312
以前行贿是无罪的.理由是:如果行贿有罪,那受贿就没有办法抓住.他们会攻守同盟.真是荒唐! //@afabc: 你不贪。为什么要行?你不行,他们受什么贿? //@追梦者李恒芳: 是呀,你不行哪来的受? 【粤北首富受审抱怨行贿判得比受贿还重】25日,广东韶关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案,由广东省高院派员在河源中院二审开庭。庭审中,朱思宜称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恳求改判。他说:“我只是行贿,为什么判得比受贿还重?”🔗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