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说“失联客机在失踪前”、“失联客机在失踪地点”“失联客机在失踪海域”,就是不说失踪客机,究竟是何因?说失踪也不一定就没有希望了嘛,还有重新发现的可能性嘛。
- 央视这次怎么反复使用“失联”一词,这是口语或网络语用词,不是规范用词,央视不应该说。失踪就是失踪,怎么是失联,以前可从来没有对下落不明音讯杳无的人或物说失联的,都说失踪。失去联系这么长时间了就是失踪嘛。
- 在中国,执行宪法不等于实施宪政。我等要求不高,只要真正执行现行宪法和进行违宪审查、处罚,就知足了。成立违宪审查法院,或法院设立违宪审查法庭,对违宪行为进行审判处罚。 //@律师韩德云: 82年喊出了口号,至今未见纠正违宪行为的行动。宪政之路漫漫兮,其修远兮 //@徐昕: //@呷说: 展开全文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挥霍股民的钱! //@孙桂玲: 谁监督上市公司穷奢极欲:25台高档奔驰 商务车队?!
【17台奔驰商务车唯雅诺交付中联重科】 2012年3月14日,17台奔驰商务车唯雅诺由兰天集团兰天天驰店圆满交付至中联重科。中联重科此次采购17奔驰商务车唯雅诺将全部作为企业商务接待用车,而在此之前,中联重科已经选购了8台奔驰商务车。微评:事情越来越好玩了,剧情越来越狗血了。
- 莫言小学毕业。 //@周泽律师: 好像莫言和那个波都是在大陆受教育的吧
【北大教授:12年中小学教育把人修理成考试机器】郑也夫称,“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没有一个在大陆受过中小学教育”,他认为在中国受过中小学教育的人,“即使进入世界名校也不会获诺奖,因为12年的中小学教育把人修理得已没有了想象力和创造力,只是一个考试机器”。(南都)🔗 网页链接
- 为了保护人的身体完整权,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及火化要在亲属监督下进行,一者可彻底杜绝造谣者污蔑我司法,二者让亲属体验为其送葬过程,存托对失去亲人的依恋,体现人性关怀。 //@吕江律师: [蜡烛] //@昆明律师许思龙: 有木有被摘取器官? //@白发萧萧法律人: [蜡烛] //@陈花郎: [蠟燭]展开全文
@沈阳张晶: 刚接的法院电话通知,夏俊峰已火化,明天9点去领取骨灰,谢谢大家陪伴我。
- 杀人、伤害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决定着一个判决的轻重,而赔钱是决定被害人及其家属态度的重要因素。因此,钱也能决定判决轻重。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开会强调过,不因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闹访而影响判决的公正。可是,强调判决仍如从前。 //@齐河律师:
前几年一直有病,很少关心什么案件,最近关注的药家鑫、李昌奎、夏俊峰、李天一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被告家属特别猖狂,都得不到被害人或者家属的谅解最后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家属想做补救工作已经来不及了。以我34年律师经验,官司一开始,被告家属就去做被害人工作反反复复应该有被谅解的机会!展开全文 【张家川县的政府会议厅】如果我是老外,看到这是中国认定的国家级贫困县政府会议厅,肯定惊呆了!这个国家是有多富裕才能把这样的县定义为贫困?伟大的中国,伟大的中国梦,一个贫困县的举世成名居然是因一个孩子微博对警方的质疑被抓开始。[赞] @袁裕来律师 @于建嵘 @赵楚
- 我猜测,在发生抗议事件之前,学生及家长们可能对该问题提出过意见,没有得到学校重视,学校仍我行我素。终于发生抗议打砸事件,这时学校才不得已让步。这是一件深刻的教训?在其他方面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不注意倾听民众意见,不重视民众呼声。 //@张智勇律师: 转发微博
【网爆学生抗议打砸学校】9月14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二高学生打砸学校,抗议学校封校制度,以及校内食堂、超市出售高价食品。积怨大爆发,上千名学生从学校东大门开始,依次将食堂、超市、教室、西门、寝室设施砸毁,并围殴了一名主任,警察到场后也没下车,直至学校作出让步。🔗 网页链接
- 该案例显示不是聚众:案例1结果是引来了好奇路人的围观,其目的是引起社会注意,不是聚众闹事;案例2结果是引发了激愤网民的聚集,网上发帖也没有聚众闹事的故意。围观、聚集不是某人预谋策划串联组织去的。
【解读:王功权与“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据报道:经多方核实,知名投资人王功权今日中午被北京警方以“传唤”名义带走,据称“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什么叫“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旁人眼中的王功权又是什么样的人?详情点击大图>>
- 李某某案的闹剧还蛮多的呢:申请公开审判,明显违法!驳回!要求非法证据排除,无证据支持!驳回!要求对酒吧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未提供证据,不理!到公安部上访,无果!现在又提出再次开庭,无新的证据,驳回!还有什么闹剧要上演呢?这些闹剧都是律师导演的,完败! //@广州律师学者仲裁员胡海雄: 展开全文
【海淀法院驳回李天一律师再次开庭申请】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昨日李天一律师曾申请再次开庭,并指控法官滥用审判权。 🔗 网页链接
- 台湾,中国梦!向司法机关说情在大陆是什么个情况?大家清楚。 //@李如玉2012: 治党务必从严! //@诗人莫建刚: 只要违反民主程序的人 管他是立法院长还是总统都应该承担政治责任 //@紫电--: 赞一个。只有体制阳光,才能挤压贪官污吏的生存空间。 //@谓贤: 国民党真敢甩膀子! //@美夢張三泡: 展开全文
【快讯:国民党考纪会决定撤销王金平党籍】据台湾媒体消息,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涉嫌司法关说(说情)问题,国民党考纪会11日上午做出处分决定,王金平被撤销党籍。
- 如果刘志军身体好通过减刑15年左右就可出来,如果按照高官坐牢的潜规则再弄个保外就医那就不到10年就出来了。而杨达才年轻,身体没问题,估计减刑也得10年左右才能出来,这样一算,确实不公平。受贿25万元与受贿6460万元的差距太大了,刘的滥用职权罪也比杨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严重。
【“表叔”杨达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人民日报记者姜峰消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杨达才案一审宣判:按受贿罪判处10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6年,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的25万元、无法说清来源财产504万元,总计529万元上缴国库。
- 现在抓了这么多传谣的人,即使不构成犯罪,因无路可退,也会推定为寻衅滋事罪。当时肖传国案就是如此,抓肖后影响很大,但伤害程度只是轻微伤,怎么办?不能定伤害罪,就以寻衅滋事罪办了。肖案案卷显示明明是有目标的报复伤害,却要定寻衅滋事罪。从此寻衅滋事罪一发不可收拾,口袋罪膨胀的要爆炸了。
【“净网”开始了!】今天下午,我市召开‘净网’行动启动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广斌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志中同志讲话。各县(区)宣传部、公安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内有关网站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净网’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网络谣言。
- 看了审理经过,有这么一段,令人生疑。“公诉人向法庭播放证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2013年8月10日作证的录音录像。” 问:开庭前12天公诉人还在取证、固定证据?案子是什么时候起诉到济南中院的?
- 赶紧自首,不然抓住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六个以上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承德女大学生ATM机忘取卡 8000元学费被取走】5月13日17时,承德医学院的小柴到承德双百购物广场对面一家银行ATM机取钱,不慎忘将卡取出,结果被照片上这一男一女取走了8000元现金。小柴家在农村,这钱是她下半年的学费,事发至今她都没敢告诉家里。据燕赵都市报。[怒]求扩散!求线索!请把钱还给她!展开全文
- 毛爷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终究是他们这帮孙子的!
【接班人!】中共巨头叶-剑-英的曾孙:叶仲豪同志,83年生!广东梅县人,2006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8月入中共党!2009年7月任罗定市市长助理!2011年6月任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2012年8月任共青团云浮市委书记!和邓小平唯一孙子邓卓棣一样根正苗红!普通中国人就别做梦了! 🔗 网页链接展开全文
- 难怪的,在攀比!你普通百姓家38、48,也别想像他们这样!
【接班人!】中共巨头叶-剑-英的曾孙:叶仲豪同志,83年生!广东梅县人,2006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8月入中共党!2009年7月任罗定市市长助理!2011年6月任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2012年8月任共青团云浮市委书记!和邓小平唯一孙子邓卓棣一样根正苗红!普通中国人就别做梦了! 🔗 网页链接展开全文
- 我们既要肯定为推翻国民党独裁政权而战斗的毛泽东,也要否定建国后实施一人独裁、给国人带来巨大灾难的毛泽东。 //@余治明律师: 蒋公更比毛伟大
毛主席的历史地位一不是继承祖业,二不是提篮子走后门得来的。毛主席是受命于危难之中,扭乾坤于倒悬,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一生百战百胜,他所取得的胜利大多是常人不敢想,伟人不敢为的奇迹。毛泽东思想不但改变了中国,而且改 变了世界格局。至今为不少国家捧为至宝,只是今天的中国淡忘了罢了。 - 胡只得2000多票,占十四亿的百分之几?马得近700万票,占2300万的百分之几? //@作家金满楼: 回复@老虎他姥爷: 曹老贿选可是出了大价钱的,相比而言,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一次选举,毕竟人家没有威逼,都是自愿的嘛。一手交钱一手投票,愿打愿挨,没什么说的。人家是贿选了,但人家没搞强奸啊。展开全文
胡锦涛总书记十一届人大得票率99.7%(2956/2964),马英九总统选举得票率52%!秒杀!!!
2011年,结束了我26年行政工作生涯,从此,以法律为乐,与法律人为伍,与亲朋为伴。2011年,是我的本命年,48岁,一个值得纪念的年龄。初中时辞过班长,大学时也辞过班长,48岁,终于完成了最后一次辞职。回想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思绪连绵。在2011年的最后时刻,留下这段文字,与各位粉丝共享。展开全文 - 2011年,结束了我26年行政工作生涯,从此,以法律为乐,与法律人为伍,与亲朋为伴。2011年,是我的本命年,48岁,一个值得纪念的年龄。初中时辞过班长,大学时也辞过班长,48岁,终于完成了最后一次辞职。回想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思绪连绵。在2011年的最后时刻,留下这段文字,与各位粉丝共享。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