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看到一件趣事:一位80多岁的老人不能进敬老院,而他六十岁的儿子可以进去,原因是他儿子没儿女,而他有儿子。。。这是不是很讽刺?天朝官员的智商我真特么没法理解。 一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治疗,家里钱花光,妈妈出走,为救儿子父亲拿着菜刀和扳手去抢银行,被判刑三年半。。孩子哭了,父母哭了,爷爷哭了,记者哭了。。相信,你也哭了。。在中国,一次重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这是时代的悲哀...(转)
【任志强谈爱国】@任志强: 央视到办公室采访我,我说:采访你们也不播。央视小记者说:会播。问:什么是爱国?答:努力批评政府的一切错误,以让人民生活的更好,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问:怎么证明爱的深度?答:批评的越重,爱的越深。放纵政府滥用权力的,恰恰是最不爱国的行为。结果是没有播出。
【央视海采了几天“爱国是什么?”】青海市民说,造谣就是不爱国;北京市民说,贪污就属于不爱国;成都游客说,公共场合也好,出国也好,都不该给中国人丢脸;最神的是一位小学生,说扶老奶奶过街就是爱国。总之,做对的事就是爱国,做错的事就是不爱国。那么,央视这样瞎采访是爱国吗?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在法庭上,王书金:当年的案子是我做的。法院:不,是聂树斌做的。王书金:我有证据,真的是我做的。法院:不,你的证据不算数。王书金:我真的是主动承认的,案子真的是我做的跟聂树斌没关系。法院:我说不是你做的就不是你做的,费特么什么话……
#快评#【拒绝"刑前合影" 请给个解释】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 称,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曾要求与家人合影遭拒,"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死囚刑前与家人合影早有先例,被赞为法治的进步。司法正义理应展示人性光辉,法无禁止而拒绝"最后合影",有关部门需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回应舆论关切。展开全文
今天,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夏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并依法执行死刑。3个月前,贵州警察张磊射杀村民案,张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同时被认定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案情局部相似,为何差距如此之大?物议沸腾,希望有权威媒体如实、通俗还原真相。这2件,都是事实。欢迎转发500次
- 民监政: //@淮海游子: 这点我承认,但是他为了所谓的稳定,不把辩护词公布,不可原谅。//@白发萧萧法律人: 复核的时间长度,不说创历史也差不多,如非陈律及社会呼声,早被杀了。还得是现首席的决定!自古新君即位大赦天下,这倒好大开杀戒,也许是兆头啊//@科技房产V: 做律师需要担当,选好律师很重要!展开全文
【陈有西等: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审辩护词】陈有西:"这份辩护词,我们辩护小组已保存一年多,没有公布。去年六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审的合议庭三位法官会见我后,鉴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需要,建议先不要公布这份辩护词,我同意了。现在我觉得公布这份辩护词是有必要的。"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我不懂法律,就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预谋杀人的谷开来要是可以不死,夏俊峰就不该死。这是我的价值观。 【[话筒]谢网友帮转500条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建议:开除118万裸官公职!你同意吗?同意举手呀?
呼吁请两高:五日内出台新规,凡是吃请金额500块的官员一律判刑坐监,凡是贪腐数额5000块的一律枪决。请五日内出台新令,以正视听!同意请转!!![话筒][话筒][话筒]
- //@公民监政: //@淮海游子: 送搏主一程//@全球中文网张婉: 一条实名举报贪官的帖子,竟然转发量这样的少!?真是令人很伤心阿!希望明日起床后转发到500。谢谢大家。//@屠龙刀归来: 转到5百次,我给网友们说"再见了!我去坐牢了,同志们一路珍重!"
中新网:中国“两高”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我举报「上海闵行区人大付主任王胜扬」23岁儿子拿6百万在辖区内大搞地产,后又转股与其母,有没有?•••••求坐牢••••求转发5百次[哈哈] 根据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忽然间一切然而止,突然间又重新开始,所有的一切都无法解释,那就让我们再重新认识一次:Hi!我是作业本。四年前我们在这里认识,四年间我不告而别过三次,每一次消失,都像一次无人参加的葬礼,不好意思,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收下我的歉意,让我们在这里,再重新认识一次... 段子:李白因造谣夸大庐山瀑布的长度而被拘 柳宗元在狱中遇见李白,忙问因何到此,李白说:造谣了,我说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人家量了,根本没那么长。柳宗元说:唉,彼此彼此啊,我说千山鸟飞绝,有人举报,说有一只鸟还在呢。正感叹时,王之涣进来了,两人相视一笑道:哈哈,一片孤城万仞山!
如果官媒能以炮轰薛蛮子招嫖一样的阵势也对制售地沟油万炮齐轰,地沟油早就不见了;如果警方能以抓捕薛蛮子招嫖一樣的精准去打击虚假广告、电话诈骗,虚假诈骗早就不見了;如果国家机器能像对付薛蛮子招嫖一样也开动起来去对付非法传销,传销早就不见了。民生要比一个人的私德重要得多!---记者刘向南展开全文
【面对宪政议题,律协全然噤言】世界各国律师协会是都是宪政、法治的积极捍卫者和推动者,由此赢得社会认可和尊重。面对事关国家前途的重大法制议题,各级各地律师协会没有一个研讨和意见,可悲呀! 【微博扬言“炸建委”歌手吴虹飞被刑拘】此前媒体报道,歌手吴虹飞已被刑事拘留。此前,她曾发微博称“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该微博发出当天,吴虹飞即被警方带走,连日来引发微博等网络空间热议,而刑事拘留的消息传出,顿时引发网络激辩。🔗 网页链接
【"气功大师"王林称曾向某领导送黄金50斤】王林说自己曾帮宜丰一黄姓企业家买地。领导批准后,他帮企业家送了50斤黄金。后来他和该企业家发生纠纷。企业家威胁如果不给几千万,就将王林给领导送礼的事说出去。王林慨叹,为了息事宁人,“拿了1000万给他”。🔗 网页链接 微评:此事纪委应介入了
我不明白,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为什么连和一个做恶杀人的城管切割的勇气都没有。明显的做恶杀人,果断表态,绳之于法,惩治恶劣,还人民公道即可大快人心。为什么非要愚蠢地和这些恶徒站在一起,公然说谎,动用武警抢尸,让全球笑话?难道不知道这样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吗? #现代版骑驴看唱本#,[吃惊]……转恳切忠告辽宁丹东、浙江丽水、江西宜春主要领导,再往前走,豆腐会搅成肉价钱。
【长沙中院执行曾成杰死刑:明显违法,反复说谎】称“法律无明文规定犯人死刑前必须和亲人见面”;后说“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再发“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曾并没要求”。司法解释有明文规定;曾成杰不可能拒绝会见。该院行为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希望道歉,并处理责任人。支持请转
- //@何光伟: 长沙中院必须要公开所有监控自证清白,否则就怀疑你们盗卖了器官、虐待了犯人
长沙中院说#曾成杰#临刑前不愿会见家属,遗体也不交给家属,请长沙中院出示录音、录像自证清白。否则我们有理由怀疑曾临刑前被虐待、器官缺失、还有他是不是被处决的?这些贵院必须出示所有监控自证清白。 [ 人性回归自然,是司法正义的基本保证 ] 2013年度最冷漠、最缺乏人性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官方微博。区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区伯现在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请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信息公开个人的法律学历,请依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期限管复。
- //@假装在西安: 陕西的领导,保证毫发无损,你懂的。呵呵。
【西安漂亮女处长不堪局长性骚扰最终自杀】西安市质监系统一名年仅36岁的副处级女干部张某,含恨留下3页遗书和长达11页的控告信之后,在西安市质监局办公楼服毒自杀。她在材料中曝遭西安质监某领导“猥亵”,后因“不听话”遭到打击报复。遗书是用信纸手写的,落款是“不孝女张某”,并有红色指印。展开全文
共有43萬人參與。呃,我也不说这么多香港人参与了啥,我也不提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这样的微博没人屏蔽了吧? - //@姚健说: //@隆裕太后: 时间过得真快,一愰就十六年过去了,热烈庆祝香港回归十六周年。图中似有奥妙。
[吐] 有图为证:这次央视真的真的真的没有造谣![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