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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厦门-翼天: 转吧。。。扩大一下也好,临时工犯错了除了开除是否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究,不然以后大家披着这张皮,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梦回天路-锋行天下: 虽然知道在天朝做这些事基本无济于事,但还是要转发一下!至少让人们知道是谁在作恶,下次离他们远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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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友干预#呼吁各界车友联合起来!法律界车友能伸出援助之手!刑法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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