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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 //@桂杰: 令人动容落泪的一张图片。看了难过。 原微博 鸿源鑫
//@刘晓原律师: 煽颠属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应由国安部门侦办。但在实际办案中,则由设区巿公安侦办。区级公安无权侦办 //@刘晓原律师: 请注意,分局对涉嫌煽颠案没有侦办权! //@刘志强律师: 转发微博 在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接待者对我还算较为客气。但听到刘*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仍不禁心情沉重。我对他们说:"刘*萍只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女工,若因说了些出于朴素正义感的话,就被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很可能会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义愤,甚至可能让人们拭目以待的新政蒙上阴影。"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