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es_not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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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如果这么值得鼓励、同情,是否以后任何人只要自己遇到不幸,就可以到公共场合引爆自制炸弹?当然,在提前确保其他人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到这些提倡这种行为的人的所在小区,在请他们安全撤离后,将他们的房子引爆,相信他们会同意理解和同情的。 【首都机场爆炸案】冀中星博客称:2005年在东莞打工时,被厚街新塘治安队员打成重伤导致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委托律师申请赔偿。他最后一篇博客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不过,他的博客已被删除——如果有独立、公正的司法,冀中星会走到炸机场的境地吗?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