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险恶环境,从此天下皆知!】长沙警方终于交底了:跨省抓捕《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并非新闻敲诈,而是“他的稿子导致中联重科损失巨大”。这番话,无异于财主的看门狗。有争议,可以起诉打官司,直接抓人,鼠目寸光!谁都不想沾的,是狗屎,几篇稿子就能导致损失巨大的企业,是糊不上墙的烂泥。
中国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伴随两高的司法解释在不断降低。立案标准降低,意味着刑法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过渡地使用刑法虽然可以稳定一时,但它的负面性是不容低估的。刑法打击犯罪,尤如力压弹簧,用力多大,其反弹力也就有多大。政府每多定一个人犯罪,就为自己多树立了一个或多个敌人。 - 一觉黄粱又一秋,经年旧梦早应休。斜阳芳草见侬笑,不是芦花也白头。//@结庐而居吧: 一觉黄粱又一秋,经年旧梦早应休。斜阳芳草笑人痴,不是芦花也白头。//@吴钩红豆: 虞铭《访临平中学旧址有感》 一觉黄粱廿五秋,青葱旧作岂销愁。 故国斜阳犹梦里,芦花似我早白头。
曾赋小诗寄春愁, 光阴忽度廿年秋。 园中绿树今非昨, 廊下紫藤料应休。 落拓书生何处觅, 少年意气竟白头。 龙兴寺外桥最古, 卧看兴衰见风流。 ——《访临平中学旧址有感》
- //@周永坤微博: “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发了这样的帖子就拘留,还有法律吗?老百姓还能讲话吗?如果我说“听说云南发生了地震”,也要拘留我吗?警惕基层政府匪化看来是一个迫切的问题。 //@童之伟: 初评:此案公安的行为属跟风违法瞎搞!
【清河命案网谣引发社会恐慌】8月28日,清河县公安局快速出动、积极稳妥地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对造谣网民— 20岁清河女子赵某依法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198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经家属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网页链接 - 回复@洛神惊鸿: 我执故我觉,无执何言觉? //@洛神惊鸿: 佛者,觉也!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而不能证得本有之如来智慧德相。唵嘛呢叭咪吽。 //@结庐而居吧: 我道是轮回引人 //@洛神惊鸿: 入国而破国,入家而破家,入身而破身。
- 我道是轮回引人//@洛神惊鸿: 入国而破国,入家而破家,入身而破身。
- @汉德法官 最近哪儿去了?是去国游学了,还是也被xx了?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法官被“和谐”的隐情》 - 🔗 网页链接
- 回复@卷中岁月: 说的就是应该“零容忍”除恶务尽,尤其是对掌握公权力者,否则反腐败大业难成,只会越反越多! //@结庐而居吧: 即便将法定可免罚的认定环节提前,也应限在一万元以下。
受贿入罪数额是五千,实践中各地把标准提高至数万。问题:一有法不依,放纵犯罪同时产生不执法不守法的习惯;二构罪后不追究刑责的权力应属公诉科(构罪不诉),实践中多部门提前把关,把关者是否可能实质构成犯罪?三在此过程中会否产生权力寻租?四既认为五千入罪太低,为何不修改后严格执行?惑…… - 受贿入罪数额是五千,实践中各地把标准提高至数万。问题:一有法不依,放纵犯罪同时产生不执法不守法的习惯;二构罪后不追究刑责的权力应属公诉科(构罪不诉),实践中多部门提前把关,把关者是否可能实质构成犯罪?三在此过程中会否产生权力寻租?四既认为五千入罪太低,为何不修改后严格执行?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