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西兄人品好,让见了王功权,但不让我见许志永,而且北京市公安还不受理行政复议,记得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的人说,你可以行政复议啊,言犹在耳,顷刻变身,有纠纷要找个老娘舅难,继续去法院吧!
- 我是文科生,我应该有一部分没有学过吧?//@大道如青天的微博: 也许,我从来都没有背全过,但还是要跪拜当年高三的我,因为那时的我的数学水平是我此生最高的高度了。//@大道如青天的微博: 想当初是能背过的,但,迅速的遗忘了。现在只能背过其中有限的几个。唉,我困惑了:当初学这个是为什么啊?展开全文
高中118个三角函数公式,忘记的孩子,默默转了吧……
- //@范忠信: 清议亡,干戈至!清议,包括无意中造谣传谣!
乡野清议,激浊扬清,监督官吏,却也难免有人“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清顾炎武说:“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於清议亡,而干戈至矣。” 这个道理,历代皇帝们早就清楚了,因此皆不抑清议。是谁打击清议呢?是权奸!东汉专权的宦官张让和赵忠,魏晋谋篡的权臣曹操和司马昭。
- //@浦翠兰律师: 再遇上这类案子,狐假虎威的你娃,可给谌教授些实战机会,别吊死在周泽小厮这一棵树上,要唯才是举。@浦记岳西翠兰: 感谢谌副教授写这么明白,我没想这么多,只在直觉上认为,公安对吴虹飞的行为连治安处罚的权力都没有,因为她的说说而已,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发表博文:《言论自由与权力边界:评吴虹飞因言受罚》:没有言论自由,就不足以形成健康的公民社会土壤,就会导致病态的政府。事实上,政府并不能从滥用的严刑峻法中得到任何实际的好处。言论的自由开放与权力的节制审慎之间所形成的良性互动,才是政府和公民的最大福音。🔗 网页链接
- //@章立凡: 【预测】民营企业家看完视频,将触发大规模的新移民潮。正和岛上,只剩下柳传志先生还在“在商言商”…@王瑛
这个要看,民营企业家一定要看。【视频:曾成杰死刑案法律讨论会----最后的营救】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优酷网) #念斌案#平潭警察翁其峰造价登峰造极:2006年8月10日上午8:20〜10:30分翁其峰调查念斌案在同一时间内分别在看守所、城关镇、澳前村等五个不同的地点向不同的五名证人调查取证,翁有分身术啊@小斯在广州 @法大吴宏耀 @李蒙不蒙你 【正义:中国首例杀死强拆者 获公正判决】本溪钉子户张剑,开发商一心想扒掉他的住房而盖别墅,遭拒绝后动用暴力拆迁,冲突中张剑杀死了一名强拆者。被判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判罚为中国首例,极具震撼性。法律终于站在保卫公民私权的一边!面对强征强拆,自焚才是唯一出路吗??
- @斯伟江 被删号,我很愤怒!!!!!说话是人的基本权利,斯律如此理性温和之人都被删号,这是什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