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前的5月3日,北京一个姓浦的律师参加了一研讨会,后被传唤带走,5月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逮捕时增加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指控涉嫌罪名变成四个,即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煽动民族仇恨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一个律师遭四罪指控,创造了中国律师界第一。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春节前几天,她哥哥在公安局门口外手拿“苏昌兰无罪、苏昌兰回家”纸幅拍照,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她的哥哥和她的丈夫。在当今,不仅女权活动人士被打压,其他维权人士也是同样命运,因为“执法者”手中权力“太任性”了!
三八节前夕,有几个从事女权活动的人士被抓捕了,让网民们感到很是惊讶,可我没有感到有什么奇怪。这又让我想起佛山女权活动人士苏昌兰,近些年来她曾多次被传唤带走,去年10月27日,警方又以寻衅滋事为由将她从家中带走,去年12月3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她逮捕,律师多次申请也不让会见。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三八节前夕,有几个从事女权活动的人士被抓捕了,让网民们感到很是惊讶,可我没有感到有什么奇怪。这又让我想起佛山女权活动人士苏昌兰,近些年来她曾多次被传唤带走,去年10月27日,警方又以寻衅滋事为由将她从家中带走,去年12月3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她逮捕,律师多次申请也不让会见。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还有更加离奇的,福建林洪楠老律师,因为代理福建三网民案,司法局以当年福清纪委爆炸案泄密问题,在2009年12月作出停业一年处罚。林洪楠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庭近五年了,没有作一审判决。林律师案件被入选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 //@李方平律师: //@袁裕来律师: 这种案件,让全国律师怎么忘记?展开全文
【丢人的司法局】北京昌平司法局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对@程海律师 处停业1年。证据交换时,法庭却拒绝提供最主要的证据-庭审录像,是担心庭审录像上网公开吧?起诉2个月了,未开庭,却将审限延长了3个月,是希望案件为社会所淡忘吧?这样的案件,倘非滥罚,为什么不趁热向社会公开,以警示全国律师呢?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刚接到伊力哈木大哥电话,已经作了宣判,维持原判。伊力哈木称,这个宣判是不公正的,没有查明事实,这是践踏法律。伊力哈木的大哥、大嫂旁听了宣判。
- 被微博屏蔽在乌鲁木齐机场等候五个多小时后,终于可以登机了。因我20日要在珠海开庭,无法参加21日的伊力哈木案宣判。
今天下午17时50分,我正在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时,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郑法官电话,伊力哈木案在11月21日上午十一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内宣判! - 被微博屏蔽今天下午17时50分,我正在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时,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郑法官电话,伊力哈木案在11月21日上午十一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内宣判!
- 被微博屏蔽
- 被微博屏蔽
- 被微博屏蔽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式来做检查,让人感到很是惊讶。难道搞暗访就不要遵守法律了吗?
- 被微博屏蔽哪个八十一周岁的老人,已经在10月22日晚上11时被宣布逮捕了,涉嫌罪名是非法经营和寻衅滋事。
- 每次在北京南苑机场打出租车都是很烦人的事,车少人多,要等很久。
- 【免费婚礼受热捧 荷兰市政府吃不消】按照荷兰法律,市政府有义务向民众提供免费的婚礼仪式.但由于越来越多的新人争相注册免费的婚礼服务,等候这一服务的平均周期已上升至6个周.而荷兰各市政府要为每场所谓的"免费"婚礼支付400欧元.有市政府正考虑缩减婚礼仪式时间或限制入场人数以节约开支。展开全文
- 小伙伴们,快来围观!我已经升级为V6新版微博,简洁的界面带来更流畅的体验。准备好了吗?和我们一起发现新的世界吧!升级猛戳:🔗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
- 好一个间接影响办公秩序的说辞!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不还间接影响国家秩序吗?因为地铁是国有。
【集会反对磁悬浮被拘 市民状告公安局】因反对修建磁悬浮,约200名市民“如约”来到地铁大厦和地铁集团负责人对话,结果两市民各被警方拘留5日。市民不满该处罚,将罗湖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罗湖公安分局认为,两名原告间接影响了办公秩序。🔗 网页链接
- 陈风强是珠海老访民,因为房屋被强拆上访,多次被抓、被拘、被判。去年8月10日,他准备去北京,金湾区警方以他涉嫌遗弃罪刑拘,今年4月案件起诉到法院,多次开庭也没判决。陈风强告诉我,前不久,珠海中院四个法官到看守所找他谈房屋赔偿案。
下午3时40分,赶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递交手续会见陈风强,没想到“人满为患”,在我前面还有七个律师在等待。陈风强从去年8月10日被抓,至今一年零两个多月,一审仍没判决。前段时间,与他关押在同一监仓的人释放岀来后,打电话告诉我,办案单位四个警察在里面强行把他摁在地上抽血再做亲子鉴定。 - 公开投诉:下午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风强,他说,9月19日下午有六个警察进入监室,强行把他摁倒在地,反扭双臂,脚踩脖子,从脚㡳抽血,造成脖子和肩部受伤。事后,看守所没带他治疗,只给膏药和红花油。会见后,我找看守所投诉,所长称是金湾分局警察,录像已保存,可控告。@广东政法 @平安珠海 展开全文
- 下午会见到了陈风强,他告诉我,9月19日下午有六个警察进入监室,强行把他摁倒在地,反扭双臂,脚踩脖子,从脚㡳抽了血,造成脖子和肩部受伤。看守所没带他去治疗,只给膏药和红花油。会见后,我找看守所所长投诉,所长称是办案单位警察,录像已保存,对暴力取证问题,可以找检察院控告。@平安珠海
下午3时40分,赶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递交手续会见陈风强,没想到“人满为患”,在我前面还有七个律师在等待。陈风强从去年8月10日被抓,至今一年零两个多月,一审仍没判决。前段时间,与他关押在同一监仓的人释放岀来后,打电话告诉我,办案单位四个警察在里面强行把他摁在地上抽血再做亲子鉴定。 - 下午3时40分,赶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递交手续会见陈风强,没想到“人满为患”,在我前面还有七个律师在等待。陈风强从去年8月10日被抓,至今一年零两个多月,一审仍没判决。前段时间,与他关押在同一监仓的人释放岀来后,打电话告诉我,办案单位四个警察在里面强行把他摁在地上抽血再做亲子鉴定。
- 我认为,警方对公民进行治安传唤调查,这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转@南方都市报
- 上午到了姚宝华家,周边的高楼也快建好了。现家中只有刘勤凤老太太在家。因土地维权,76岁身患癌症的姚宝华、75岁刘勤凤和儿子姚纳新,被控敲诈勒索开发商判处五年、三年六个月、三年刑期。判决生效后,姚宝华儿子送进监狱,姚宝华也进了监狱,行动不便的刘勤凤没送进监狱,但法院也没说是监外执行。展开全文
- 重庆律协的听证,符合周律师列出的第三条规定,即听证“属于违法行为”,故不能代理。//@许丹: 别开听证了,直接处分算了。
【听证,不能代理?】游飞翥来电,说重庆律协通知他,对他的处分不能委托代理人代理听证。困惑:不能代理的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行为不能代理;2.履行具有人身性质的义务不能代理;3.违法行为不能代理;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其它法律行为,也不能代理。听证算哪类呢?展开全文
- 这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办案公开制度”》链接,http://t.cn/zTOD10E,请东莞警方认真学习并切实执行。
去年今天,即2013年10月16日冀中星就爆炸案被判六年提起上诉,去年7月20日爆炸案发生后,东莞警方在去年9月10日对冀中星控告的2005年6月28日被联防队员殴打致残案作刑事立案,如今一年多了没结果。在此,请@平安东莞 按照《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办案公开制度”》告知冀中星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展开全文 - 去年今天,即2013年10月16日冀中星就爆炸案被判六年提起上诉,去年7月20日爆炸案发生后,东莞警方在去年9月10日对冀中星控告的2005年6月28日被联防队员殴打致残案作刑事立案,如今一年多了没结果。在此,请@平安东莞 按照《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办案公开制度”》告知冀中星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展开全文
-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依法治国?//@黎津平: 转发微博
【曹建明:增强党性是人民检察官最重要的政治品质】10月15日,曹建明在程然同志表彰会上强调,增强党性是人民检察官最重要的政治品质,检察人员要坚持不懈地锤炼坚强党性,把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坚持公正司法、敢于担当,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 今晚九时四十九分,接法院发来的短信开庭通知:刘晓原律师,被告人丁红芬等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定于2014年10月24日9时在我院6号法庭开庭,书面通知已寄发,请注意查收!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江法官推脱要我们去找立案庭,无奈,我们只好求立案庭查询。立案庭法官问,为何审监庭不告诉你们?我们只有实话实说,审监庭江法官态度太傲慢。立案庭法官经查询,告诉我们是在7月14日已作立案审查。
上午,随姚宝华女儿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查询姚宝华敲诈勒索开发商案再审申诉信息,我们向江法官询问,说再审申诉申请书,在今年5月份递交给立案庭,立案庭曾告知早已转审监庭,现这么长时间是否已作出立案审查决定。江法官称,没有超期限,没有必要告诉你们。此前,家属找过他态度如此。 - 上午,随姚宝华女儿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查询姚宝华敲诈勒索开发商案再审申诉信息,我们向江法官询问,说再审申诉申请书,在今年5月份递交给立案庭,立案庭曾告知早已转审监庭,现这么长时间是否已作出立案审查决定。江法官称,没有超期限,没有必要告诉你们。此前,家属找过他态度如此。
- 一年前的今天,即在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后冀中星提起上诉被驳回。如今,案件发生一年多了(去年7月20日引发爆炸案),但他在2005年被殴打致残一案,警方仍然在侦查之中,还没有告知他复查结果。@京华时报 @广东政法 @平安东莞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