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zymzym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lindazymzym
李在柯什么人呀?败类,//@那一片孤雲: 蛇鼠一窩,夢鴿、李在珂、蘭和一堆垃圾。而李、蘭、陳則是律師敗類 //@周泽律师: 回复@大妮小瑶: 我说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不算是什么高见吧?另,李在珂说的,我已经看过。我还是与小伙伴们一样,受惊程度没有减 原微博 朱詠梅linda
家里已經高二的傻兒子還在用手機下載看<澳特曼>,我該焦慮嗎? 原微博 朱詠梅linda
年轻女孩问我,如何选老公。我给2个建议:舍得为你花钱的穷男人、愿意抽出时间来陪你的富男人。千万別搞混了。 原微博 lindazymzym
首先,这孩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未满16岁,所以报道有误,应该是因为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处罚,收容教养一年。其实,他父母有权拒绝收容,在家自行管教。//@五渔村: 听听律师怎么说 //@财为我狂: 搬个板凳准备上课 //@徐勤律师: 午餐后让我所专办刑案的丁律师回复你吧。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