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微博屏蔽各地麻将打法繁多,基本规则应该大同小异//@海上老张61: 四川麻将,看来是血战到底啊,国际麻将啥规则,么上海敲麻额//@大老虎生威: 麻友们,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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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国大v们集体出动卖莲花清瘟,统一说辞“以备不时之需”。讲道理囤连花清瘟不是错,不过这东西一是多囤没意义,不能当饭吃,没病吃了会拉肚子。二是有保质期,三是,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对疫情很畏惧的人,这个药早应该备着了,现在才囤,难道前几个月是躺平了吗??最后,为了卖个氧气机,卖个药,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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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二级英模,立功受奖,并不是保险箱。忘记初心,因私废公,放松思想改造者,都可能走上违法犯罪之途。 🔗 网页链接
- 智利队的小快灵发挥到了极至,真不错。而巴西队那里还有一点巴西队的影子啊?活脱脱一个不伦不类的南美德国队。
讣告: 爱夫夏俊峰命终于公元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享年三十七岁。尊母信仰,于风雨坛街家中停灵七天,以慰亡魂。谨定于十月一日早八点三十分殡出,沈阳东陵纪念林安葬。不设酒席,不收礼金,不拉条幅,不喊口号。唯清水一杯,白布一方,答谢亲世网友赐祭哀此讣,以示恭敬。 沈阳张晶携子健强泣告
- 像博主这样实事求是,只站对不站队的右派,无疑是令人尊敬的! //@点子正: 吾爱吾友,更爱真相。[浮云]
杨佳案让我和过去一半的朋友站在对立面,夏俊峰案让我和更多的朋友站在对立面。吾爱吾友,吾更爱真理 - 为啥逃?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 //@姬红: 你逃吧!逃得越远越快越好!俺们可不用逃![啦啦啦啦][拍手][带感][欢欢][乐乐]
- //@媣稥蓝影: //@媣稥: 即使聂案存在瑕疵,需要的是核查,而非热炒王案,如不坚持证据为先、事实为王,今后本应死刑的疑犯都会效仿“揽罪”,以延续生的时间,将严重扰乱法律秩序。应严查王案的律师是否存在蛊惑疑犯“揽罪”的事实,依法严惩,以警后者。
#客观看待王书金案再审#证据为先,疑罪从无。王有多罪在身,足以判死,“揽罪”可以拖延生的时间。王虽“认罪”,但证据不足,不可据此否定聂树斌案。检方坚持证据而非口供孤证,恰恰说明19年中国法制的进步。境外人员@李开复 @杨佩昌 等极力污称检辩错位,若非法律白痴,便是故意误导舆论、挑动不满。展开全文
- 有意思,竟然有15人喜欢大老虎生威 ,你也可以来看看你有多抢手,有多少男、女人喜欢你:🔗 网页链接
美国中文侨报载文《民间为何反感2012版新“龙票”?》(作者 钟海之):这枚“龙票”设计上缺陷着实令人闹心:取材自明清蟠龙原型的龙,依附了太多封建时代的强权色彩,与民主、平等、自由的新时代价值观相去甚远,可能引发有关“国强必霸”臆想与议论。 🔗 网页链接
孕妇效应:就是你怀孕了就更容易发现孕妇,你开了奔驰就更容易看到奔驰,你拎个LV就发现满大街都是LV。你创业了,你会发现周围很多创业者。世界其实挺美好的,看你把内心投射在哪里,而要投射前,先让自己的内心美好起来。相由心生,境由心造。(佚名)晚安,各位!
- //@徐春林720: 评价不要超越历史时期: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搞清朋友敌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刺破黑昼迎来曙光;实践论矛盾论哲学思想方法;论持久战摆脱民族灾难;新民主主义论指明发展进程;将革命进行到底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出兵朝鲜印度保家卫国;中美日建交拉开开放序幕!理
今天是毛泽东诞辰118周年,在微博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个人觉得既不能神话,也不能诋毁,而要实事求是地看待他的功绩和过错。论革命,他是微博上革命派的先驱,他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开国领袖功不可没;但论建设,执政几十年政治运动不断,经济文化发展乏善可陈。他留给后代太多的财富和争议。 同时质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人民网: 现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时事观察员、人民日报人民网江苏分社江苏视窗执行总编辑@陈杰人 公开在微博上把党旗写成“裆旗”,请问这样的言行还适合担任现在职务吗?
- 回复@路漫逑: 寻求司法公证是所有人的要求,我非常赞成。法律法规的制订是考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但法律不可能面面具到。拿美国来说其法律法规之多之全,在全球可说首屈一指了。但其不是还有关塔那摩吗?不是还有水刑吗?这就是特殊性的体现。故不可一概而论。//@路漫逑: 回复@大老虎生威: 展开全文
【前述公约第九条第四、五款】四、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 五、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 - 回复@大老虎生威: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针对此类案件所当事人时,比中国厉害的多。大家知道关塔那摩吧,那有多少只是嫌疑就关若干年的人,并且这些人的家人连其在那里,是死是活根本都不知道!//@大老虎生威: 回复@路漫逑: 请注意,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犯罪本来从性质、特点、方式、危害性等很多方展开全文
【前述公约第九条第四、五款】四、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 五、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 - 回复@路漫逑: 请看清楚特指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分子。没说其它案件也如此。//@路漫逑: 回复@大老虎生威: 出现在刑诉修正案条款中了,就不会只成为个案亦或特殊案件的问题了,再特殊也是被普遍适用的~
【前述公约第九条第四、五款】四、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 五、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