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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蜡烛]//@Luc_Ban: [怒] 就算遗弃也应该送到有人的地方,好歹可以让人抱养啊!
    【今日立冬,我却已感到人间的“寒冷”!一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后活活冻死…[伤心][泪]】2013年11月05日早晨6点30分,在南京玄武湖公园内假山后晨练的市民发现一刚出生婴儿被遗弃活活冻死。后报警,民警赶到,目前正在通过监控追查遗弃的人……[怒]🔗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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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志强: 人权生而有之。 //@周天勇: 呼吁党中央和国务院,看到一条消息,有1300万黑户人口,还是慈悲为怀,大赦天下,给他们上户口,让他们正常上学和工作吧,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
    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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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一句话形容你的感受……!!![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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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_Ban: 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的结局。 //@老余向前冲: //@如梦如风如梦如风: 假如谷杀了城管,夏杀了伍德,法庭会如何判?那一定是夏谋杀外国人,最大恶极,败坏中国形象,杀无赦!而谷一定会被判迫防卫过多,死缓,弄不好还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这就是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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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杀人,夏俊峰被处极刑,薄谷开来活了下来。从表面特征看,一个是毫不懂法的小贩,一个是学法干法的富婆;一个被迫杀人,一个主动杀人;一个杀的是“自己人”,一个杀的“外来人”。一个杀的是城管,一个杀的“尼斯商人”。这就是法盲与“法师”享受的“待遇差别”?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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