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長龍應台提到台灣還有通姦罪,尚未除罪化,是非常落伍的法律,她說難道婚姻要靠警察和偵探來維持嗎,這話題引起議論,請問朋友@杨晓林律师 @段凤丽家事律师 @刘辉律师 @涉外家事法-赵宁宁律师 ,你們的觀點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