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某人而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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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为某人而来1: 我还是个光棍 //@为某人而来1: 那染香是美女不? //@吴法天: 别扯了,你喝多了吧。王小山我见过,染香我也见过。 原微博 为某人而来1
回复@徐文萍律师: 那您知道这世界还有不作为这一说法不? //@徐文萍律师: 回复@为某人而来1: 资格是评价一个教授的最低标准,我看北大校长应该比方舟子更懂得这个评价标准。 我曾根据网友在北大法宝网的搜索结果发表过1993年以来贺卫方未发表过论文的评论。当天柯南检索出贺的1篇论文,我纠正为贺卫方基本不发论文。现在徐开彬教授又找出贺的1篇论文。我正式更正如下:自1993年以来19年间贺卫方共正式发表过2篇论文,对曾经有6个小时无数倍贬低(2/0)贺卫方的论文数谨表歉意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为某人而来1
回复@宋子雄律师: 先不讨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我就觉得亲兄弟明算帐,在评判一个严肃的问题上,最好是不要挥舞道德的大棒~毕竟道德这东西比起法律来,还是很苍白的东西 //@宋子雄律师: 回复@为某人而来1: 离开道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同志! Root-Bernstein博士污蔑我从新语丝拿工资发博文、我的文章90%是其论文内容、我逐字照抄其文字和例子(其实我已做恰当的改写并举自己的例子)、我剽窃其论文和侵犯其版权,全是谣言,他授权“方学家”诋毁我,我不起诉他已算客气,他还敢扬言告我?这是我对该事件最后表态,以后有人再问一概拉黑。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