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谈反腐】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一个是经常抓,一个是长期抓。
【关于反腐,习大大说】十八大以来,中央“打虎拍蝇”,反腐持续推进。56名省部级以上高官先后落马,彰显反腐力度和决心。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诸多论述,让人对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推进有更多期待。重温习大大关于反腐的论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政府越来越务实了】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职业资格无法律依据 明年取消】各类证书催生考证热,有人借机通过办班敛财。🔗 网页链接 (分享自@搜狐新闻客户端)
- #法官读书笔记#近来研究无权处分,遇到一案例。甲将有产权的房屋借给乙居住,乙背着甲口头将房屋买给丙,约定乙负责协调甲将产权过户给丙。后乙将房屋交付丙,丙支付乙房款100万,乙出具收条。甲知道后起诉乙、丙,要求确认乙丙买卖无效,丙返还房屋。问:乙是否构成无权处分?能否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展开全文
- 【十八大后35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央视新闻:12日,又有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云南省委常委张田欣两只"老虎"被查。党的十八大之后 ,35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被查处或接受组织调查。其中最高级别的是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查处人数最多的是四川和山西,均为3名。
- 我是北京法官,所以我自豪。哈 哈,炫一下另类的光荣榜。
- 【巨大进步】法官将不再是国家公务员,是否意味着准备当法官的入职人员将告别公务员入职考试?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 【这一点尤其让人振奋】改革法院考评机制,废止没有实际效果的考核指标和措施,取消违反司法规律的排名排序做法。
- 【解解气】今天是7月7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77周年纪念。河南栾川老君山上演红色娘子军活捉小鬼子。来源:搜狐新闻。
- 【六难三案】「六难」: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江都专题化解“六难三案”-财经频道-手机搜狐』🔗 网页链接
- 发表文章《孶息在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中的归属》🔗 网页链接
- #探讨#甲乙离婚将丙的1套房屋与甲乙的3套房屋一并分割,判决甲乙各两套,判决生效。丙知情后如何主张权益?甲乙财产分割如何处理?A.丙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丙胜诉后甲乙对离婚财产部分申请再审,重新分割3套房屋。B.丙通过信访,进而通过院长对离婚财产部分启动再审,只分甲乙的3套房屋。C.其他。展开全文
- #探讨#案外人依据民诉法第227条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被驳回,进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期间,法院是否停止执行?按司法解释,不停止执行,但法院可依职权或依案外申请停止执行。假设法院未依职权、案外人亦未申请停止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完结。执行异议之诉中要求停止执行的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 #以案释法#【非婚生子女(3)】否认婚生子女或认领非婚生子女需要什么证据,能否强制进行亲子鉴定?请看本期以案释法。 🔗 网页链接
- #以案释法#【非婚生子女(2)】我国法律有关非婚生子女的规定虽然很不完善,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相比,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最高的。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始于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而且是无条件、法定的。 🔗 网页链接
- #以案释法#【非婚生子女(1)】现实生活中的非婚生子女及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理论上亦有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婚生子女的否认等完善的制度。但我国相关立法及审判实务都较薄弱。怎样列诉讼当事人,司法实践中尚不统一。请看首期以案释法。 🔗 网页链接
- 我对儿童节最深的印象是公社(现在叫乡镇)每年在这个时候举办一届由各学校参加的运动会,有隆重的开幕入场式,然后是各项比赛,历时一天。我们会提前好几天练队列、鼓号。家长会为孩子买一身学校统一颜色的衣服。运动会那天,除了自带午饭,还会买冰棍,汽水等好吃的。(图片来自墨迹时景天气)
- 一次活动,参与程度不同,视角不同,感受和收获就会有所不同。当然,也会有共同的收获。我觉得这次活动的最大共同收获就是:每一位参与体验的法官和书记员都切身感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来院应诉的不容易。
- #探讨#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朋友丙签订协议,丙借用甲名义购买房屋一套。后丙出全款用甲的名义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一套,房屋直接交付丙,产权登记在甲名下,产权证由丙保存。问:该房屋是不是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如甲乙离婚,该房屋应如何处理?
- 回复@吐纳信息: 现在要树立这样一种观点:有效的合同不一定都有强制履行力。客观上不能履行并不意味着合同无效。 //@吐纳信息: 请教,《实施细则》施行以后,卖方将其位于北京房山的房产卖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合同尚没有备案。1.该合同违反《细则》是否无效?2.倘若《细则》不属于“
我们庭是房地产专业审判庭,审理房屋买卖、物权、共有、租赁等纠纷,到不动产所在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更主要是方便边远地区的老百姓参加诉讼。今天,我庭集中到延庆就审 3起案件。我的路线是地铁10号线、1号线、2号线、公交919路。 复兴门地铁站
- 我们庭是房地产专业审判庭,审理房屋买卖、物权、共有、租赁等纠纷,到不动产所在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更主要是方便边远地区的老百姓参加诉讼。今天,我庭集中到延庆就审 3起案件。我的路线是地铁10号线、1号线、2号线、公交919路。 复兴门地铁站
- 【姗姗来迟,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在国土资 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 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 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 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 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 网页链接 @搜狐新闻客户端
- @京法网事 和我本人,从未发表过如下评论:“其实和泼妇骂街差不多”、“简直就是强盗逻辑“、”用舆论自说自话太卑劣”。希望不要用这种方式@ 我们。
- #探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而签订的网签合同,是不是合同法所称的合同?
- 【探讨观点归纳】今年4月3日,我发了一篇微博(http://t.cn/8s0ezGW),就民事执行中查封、拍卖不动产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针对微博提供的虚拟案例,还给出了6个参考答案(http://t.cn/8si6c27)。应网友要求,现回复如下: 🔗 网页链接
- #探讨#甲依生效判决对乙申请执行,法院查封了乙名下的房屋,拍卖给丙。因房屋由丁实际占有,丙遂起诉丁腾房。乙早将房屋卖给丁,丁支付全款并入住,非因丁的原因未过户。丁知到房屋被拍卖后,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问:两诉如何处理?丙、丁的权益如何维护?
- 樟松,落叶松,红松,橡树,白桦树, 装扮着我美丽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