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转基因大米试验---试验儿童出现病变,脱发,白发。。。】@牙医helen 我在ipad上看到你这个微博时,发现里有这个内容(图片附上),我个人认为是个谣言,所以才会说如果真查出问题,试验组织者肯定早被追究责任。
- 【昨日,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松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已经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坚决不同意这个观点。
【北京警方:朱令案侦办未受干扰】北京警方昨日回应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件,回应中称,朱令案办案依法公正,未受干扰。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是因为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对此通告,朱令父亲吴承之表示,仍希望案情得以公开。详细:🔗 网页链接
有木有律师朋友,我擦,@李承鹏 这货造谣构陷我的帖子都转发22339次了,我是不是可以告他名誉侵权????
- 个人认为,核心原因在于其质量,易用性,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一舟的声音: 回复@侃法: 但价格高的主因不是成本。对么? //@侃法: 回复@一舟的声音: 网上有核算,iPhone5 16g的,物料成本大概200美元,营销成本和研发成本还没算进去。总值绝对不止几百人民币。 //@一舟的声音: 请教:苹果机和国产机的价展开全文
【知道房价为什么高了吧?】数据告诉你真相:2012年房地产业销售6.4 万亿元,缴纳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缴税合计约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8400亿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亿元,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展开全文 - 这个李清的逻辑才是傻逼逻辑,作为治疗疾病的药物,任何疗效不应当是猜想。
@李清 :“我不轻易相信板蓝根是“神药”,但这种只要没严格数据统计资料就不承认有疗效的逻辑,是傻逼逻辑。” 好逻辑!全世界最忙的机构应该是FDA了,任何一个企业向其提出新药注册申请,他要么批准,要么拿出严格数据统计资料证明新药无效,要不FDA就是傻逼逻辑了。专栏作家的逻辑水平就是不一样。展开全文 - 易天这招是昏招,法盲的做法。被告的身份信息准确就行,至于被告是不是微博帐号「易天」,要举证的,拒收材料只会导致法院留置送达。 //@水舞刀: 谢谢。据我所看到的,凡是纠缠于诉讼时效的,没有一个好人。凡是纠缠于主体资格的,很少有好人——不完全归纳。 //@康妮车: 力挺水舞刀观点,不用在身份上展开全文
【方舟子再现无耻嘴脸:何楠以无法证明她是易天为由拒领诉状。要证明她是易天太容易了,看了长相就知道。】我在退回理由上说得清楚:被告身份资料不实,请原告核实确认。并且做了实名落款。打假斗士攻击别人长相,谁见过将网络照片当做被告打官司的?!只能说,他忽悠弱智方粉的手段太弱智了! - 以后我娃要是上课时老师教中医,我就亲自带着娃罢课。
将《中医药文化知识读本》与治病完美结合,特向北京小朋友的父母推荐【同仁堂小儿止泻安颗粒】:关注过《中医药文化知识读本》进课堂事件的,以及北京小学生,大概都知道其中收录《钱乙一味黄土... 🔗 网页链接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
习大大:哎,狐钰钰微博上的蚂蚁还挺活泼的啊,有点意思~[转]
- 一刀切都判处死刑是不妥,14岁以下幼女无论是否自愿「嫖宿幼女罪除外」,发生性关系都算强奸的。如果都判死刑,怎么体现刑罚差异化,更别提有的强奸还造成被害人伤亡的
【民建海南省委:建议判处强奸幼女者死刑】26日,民建海南省委员向海南省六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对强奸幼女行为判处死刑的建议》,认为当前强奸幼女事件频发,我国必须对这一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强奸幼女行为一旦确认,同时证据确凿,可对其实施死刑,以避免更多幼女受到伤害。 🔗 网页链接
- 云南白药公司官方网站(美国)的介绍,根本没说能治病哦。
- 财经网的这条微博禁止评论,果然体现了「正能量」 //@能靠点儿谱吗: 所以我一直不喜欢“正能量”这个词。
【北京要求200多万宣传工作者都要"用微博"】昨日,在北京市宣传部长会议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鲁炜称,全市宣传队伍体制内有6万多人,体制外200多万人。要加强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每一名宣传工作者都要应用好新媒体,“看微博,开微博、发微博,研究微博”,发挥网络正能量。(新京报)展开全文
- 我到乌鲁木齐的大巴扎那边,还真没注意到有卖切糕的。
切糕由各种坚果仁制成,主要有核桃仁、花生、巴旦木仁、葡萄干、杏仁,以糖浆粘合经过压缩而成。在喀什,一小块(约100克)卖 8元,一般一整块是15公斤,价值应该为1200元。当切糕来到某些大城市,价格自然上涨,按合理估算,假如最多卖20 元(100克)的话,一整块切糕预估的价格上限是3000元。展开全文 - 看这个方舟子转的老乔做的@仙人指路010 的图片,仙人指路看起来确实也做得不妥,不过事情过去了,仙人指路都搬回新浪清空搜狐了,方舟子还穷追不舍就没意思了。
- 我到乌鲁木齐,去维人区天黑之前就要回来,以防不测 //@h自言自娱: 你可能对南僵人不太了解,我好多亲人都在新疆。就如我们对很多穆斯林不理解一样他们不像我们汉人//@须看晴日: 贫穷不是抢劫、偷盗和诈骗的理由//@h自言自娱: 据我了解,这些都是南僵穷苦不化的维族,体谅一点吧。@仙人指路010 展开全文
刚刚发生了一起天价交通事故,现场损失惨重,金额难以估量!!!
- 处死我看不必,但应该要求养狗人如果把狗带出家门,必须给狗戴上口枷,否则一旦发生狗咬人,养狗人就应当承担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涂蜀黍: 回复@大月小月大小月: 那中国养狗的,有几个按规定给狗打了狂犬疫苗的,有几个给狗进行了登记交钱的。我认为,凡是没登记注册的狗,应该全部处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