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余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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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 @菏泽曹县法院 李昌贺因不服 @曹县公安 对其作出的拘留15天行政处罚决定起诉 @曹县公安,因你们两级法院既不受理又不出《不予受理裁定书》,今天李昌贺代理律师 @律师余仁财 向你两级法院邮寄“起诉书”及证据材料和委托手续。望勿剥夺其诉权!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曹县人民法院王文生副院长,既不立案又不出不予立案裁定,能给普通公民打发点儿公平正义吗?@湖南彭谦律师 @胡贵云律师 @迟夙生律师 @陈以轩律师 @蔡瑛律师 @陈光武律师 @王才亮律师 @李方平律师 @李国蓓律师 @刘金湘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曹县人民法院 @王文生副院长 ,既不立案又不出不予立案裁定书,能给普通公民打发点儿公平正义吗?@刘金湘律师 @李国蓓律师 @陈南石律师 @李方平律师 @王才亮律师 @陈光武律师 @蔡瑛律师 @陈以轩律师 @迟夙生律师 @胡贵云律师 @湖南彭谦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发表文章《辽宁东港市法院以错误的判决书维护东港公安违法的行政拘留决定》🔗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曾经的赢家周永康输了,输赢皆源于体制,国人在痛打落水狗落井下石之时可曾想:体制弊端岂能仅仅归责于某个输了的人?如此只会进一步掩盖社会矛盾,麻痹公众视线。@徐昕 @谢晖- @刘金湘律师 @辣手二哥 @李敖时评 @王才亮律师 @文史女教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刘金湘律师 @律师青石 @律师刘卫国 我又被举报了。再发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 网页链接 请日人/民报舔菊花时注意2个基本常识:1、党纪、国法不能并列等同,党纪不等于国法党纪更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2、国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包括徐才厚都是无罪的,开除党籍更不等于有罪甚至不等于有违法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现在全国各地违法征地、违法拆迁多如牛毛,随时动用警察暴力机器关人,“辽宁棚改模式”很合法吗?@王才亮律师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今天@潇湘晨报 A08:路边停车收费合法吗?“市民”/:8-)起诉市政/府@陈光武律师 @徐昕 @袁裕来律师 @浪子海松 @赵冬苓 @不仅是围观者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律师余仁财
针对长沙市政府在“城区道路边临时停车位”收取停车费,我起诉长沙市政府一案,已确定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9时开庭。敬请关注!欢迎旁听![拳头][拳头]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