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想:自中共成立以来,300多人集体参与一个人的案子,此前有过的吗?没有!对一个人的案子,在时间上有过连续500多天的吗?没有!还是对一个人的案子,卷宗有达到90卷的吗?没有!再试想:对一个人的案子,此前有过“300多人、500余天和90卷”的大组合吗?更没有!
- [哈哈]祁连山下101:证人之间证词相互矛盾之处随处可见,逻辑牵强附会,还成证据链?国内国外都笑成一片,这些人居然还要继续丢人到底。//@兔必南伯萬: 看看评论,可知民心所向![怒]
- //@ 天要下雨5297:洋洋洒洒,狗屁证据链..具体到薄案却言之无物,难以服人。比如,薄受贿尼斯房产的证据,最关键是薄是否有受贿故意,这是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环。徐明根本没证明这点,有庭审记录可查,谷供述看幻灯片时她告知薄由徐明出钱购买了尼斯房产意愿,但,这是孤证,已被徐明庭审作证推翻。展开全文
- @mascau: 贪官们借助司法机器,貌似强大,实质是纸老虎,原因就是贪官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本质。30年前,反文革的走资派公审春桥总理,按的罪名是反文革。今天贪官公审人民书记,按的罪名是贪污。贼喊捉贼,30年了,走资派贪官骗人还能骗多久。
- @倦在尘间: //@红星闪闪心向阳16: 发一句网友的话:“没有一套房产、没有存款,他输的太惨太惨了!不过,于历史来说,他赢得太多太多了!百姓的嘴,无字的碑,记录着黑白功罪。百姓的心,清澈的水,流传着人间的是非。”
- @葡萄美酒悦己佳人: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在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可是他们还在说谎,并誓将说谎进行到底!
- 检察院证据不足,关于别墅,公诉方应拿出房屋产权证,而不是几方的口头协议,和房屋图片。关于110万受贿款,公诉方应出具谷动用这笔钱的人证和物证,花在什么地方,如何花的,以此来印证谷的口供。对于贪污款,证据没有显示谷因贴补家用而动用该款的事实,出示证明该款项由马付给了赵。
- “受贿”十几年,房子还在别人名下,没住过没收过租金没去过,仅“看了幻灯片”;“贪污”十几年钱还在别人账户,没动过一分;扇一耳光的“滥用职权”。希望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依法独立公平公正判决,而不是“砖家”和检查机关狗奴所谓的“口供视频复印件”的“证据链”。 //@人民警察申勇:
- 公诉人将“谷受贿的证据”挪用为“薄受贿的证据”,然后用谷的口供来证明,这就是公诉人所说荒唐可笑的证据链。[笑哈哈]//@人民警察申勇: //@有理说不通: 台湾王金平干预司法公证被开除党籍。
- 一个被打入死囚牢中精神失常女子,在各种重压利诱之下,何求不得?别说收受五百万,收受法国别墅,就是让她承认美国白宫也是别人送给薄家的,法国巴黎是先生的,她都会按照指令加以承认的。作为一个死囚牢犯,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在重压下,她的指证正常人谁能相信?
- 检方用麻线加大头针把一干犯罪分子的嘴串成一串,制成狗链,栓了一群狗在大街上遛着,让狗们吠叫:形成链条了!形成链条了!而 @政法网络舆情 居然也趴下往里凑,也成了链条下的一条狗!
- 300多人500多天就整出一些幻灯片,自相矛盾的口供,精神障碍犯人的证词之类的证据,这也叫完整的证据链条??全部是证人口供和性质不确定的“资料”所构造的口供链,依法不能用作定罪证据。所以此案的所有罪项都是疑罪,根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依法宣判他无罪。
- 没有铁证,能办成铁案吗?显然是不能的,即使在没有铁证的情形下强行判决,也高呼“法治”胜利,也是不能办成铁案的,只能是冤案,将来有一天一定要被平反的。 在宋朝能,在天朝也能,但都是铁皮案,经不起岁月磨砺 证据是事实基础,口供与情节是逻辑链条。没有证据的推理,都不成立;不合逻辑的关联。展开全文
- 前后一年谷0开来就有这么大的反差,死缓重型犯的监狱生活使人心身越来越健康?夫离子散即将可能处死又患精神病的大律师的谷,就不顾道德人伦底线,愉快地举证丈夫的“罪证”?人们质疑合肥的谷是替身是不争的事实了。
- 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敢担当的男子汉,宁愿躺着死也不愿跪着生,他没有配合剧本而用悲壮方式悍卫自己清白,对他来说金钱的概念很淡薄甚至节剑的让人心酸,为国为民奉献心血才是他的全部,他是让贪官怕庸官忌人民爱戴的中国式普京,那些杂碎却用卑鄙方式剥夺了他政治生命,但他赢得了历史的高度!
- 之前朝廷数位大员前往山城考察俱是高度肯定,熟料315风云突变,动用举国媒体犹如泼妇骂街一般几乎把全世界的脏水都泼向一个人!遗憾的是这漫天的脏水非但没能丝毫玷污他的形象和品格,却洗亮了人民的眼睛进而逐渐看清了真相。而今一场庭审下来,谁是奸佞?谁是忠良?——天下皆知。
- 搜肠刮肚挖空心思上下二十年掘地三千尺,一心要弄出个惊天大案、一意要搞他个身败名裂,不想公堂对簿之日,竟拿出如此漏洞百出的蹩脚剧本来敷衍观众,虽有诸多央媒大V和野鸡恶狗狂吠造势,也无法丝毫弥补编导们与生俱来的愚蠢和脑残!各位观众:一切都是扯淡,其实它们要审的无非那四个字:共同富裕!
- 王入馆前一月26日就给使馆发了传真预约商谈投资事宜,法庭王也承认有手续:王6日上午就离开重庆。可是这个姓王的在法庭上作为证人指控书记时,却说6日下午在重庆听手下报告如何被调查,明显撒谎。可是公诉人却用这样的谎言来指控,法院也要采信这样的谎言来定罪?滥用职权罪能成立吗?荒唐狗血剧!
- [笑哈哈][鼓掌][心][耶][good]以一敌三百,以“人脑”对“电脑”,以个人对组织,完胜!//@指点江山V: /@-毛猴大哥: 人民觉醒了,不好骗了。连右派都承认,这局他得分。//@湘西土族AAA: 搞莫许有会背万世骂名
- 奉劝检查系统不要再为那两个汉奸小人误国害党的过去式背书啦,想想你们的虔诚,还清白于人民吧!//@翩燕归来: 自庭审以来,多少老百姓的微博和空间被封杀,只因为为薄案说了一点公道话?心里没鬼,何须如此惧怕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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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共同受贿和被告人,怎么控制古去指正薄啊?狗血剧咋演啊?//@无悔追随1: //@不下驴: 济南案还有一个巨大的荒谬就在于若果贪污受贿属实,那古应与薄为共同罪犯,共同列为被告人,那么为什么只单独对薄列为被告人?而不把古也列为被告人?就是因为若果共同列为被告,那古就必须作为被
- 一老农看了庭审之后嘟囔:500万十多年还没"贪"到自己手里,房子十多年还在别人名下,尼玛自己冒着杀头的风险然让别人占便宜?有这么傻的贪官?这是侮辱贪官的智商啊!还有,打了一个犯法的并且是叛党叛国的罪犯下属一巴掌也算滥用职权?奶奶滴这都犯法,那他还有啥权?办案的傻逼嘛!评:农民老大爷水平比专案组高!展开全文
- 【一个都没有】这三十年特别是近十年,贪官没少见,其共同点:随着步步高升,贪受数额也越来越大。妻儿大都有经商等社会身份,以便敛财洗钱。自己的部下大都贪腐,因此越大的官越会形成“窝案”。高官必有古玩字画奇珍异宝,必有“巨额财产不明罪”。认罪态度必好...而上述“贪官要件”他一个都没有!展开全文
- 济南案还有一个巨大的荒谬就在于若果贪污受贿属实,那古应与薄为共同罪犯,共同列为被告人,那么为什么只单独对薄列为被告人?而不把古也列为被告人?就是因为若果共同列为被告,那古就必须作为被告人出庭,同时古也就没资格做对薄的指证啦!这就是剧本庭审编剧部分的荒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