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与钱列阳、焦鹏、石红英等律师一道赴新疆调研刑事专项案件,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自治区公检法机关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调研期间,四位律师还分别就《刑事辩护质证相关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技巧》《法庭语言艺术的相关问题》《刑辩律师的思维和语言》等内容与新疆律师同行进行了交流。
- 出差途中惊闻@济南公安 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扣押办案律师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电脑等,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明身份证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除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显然公安机关的行为违法,应立即纠正。
- 记者@李蒙不蒙你 称:“其实中国律师绝大多数甚至全部都是死磕、勾兑、掮客的混合体,所有的中国人都处在“共犯结构”中,并没有能超脱的”。我不禁要问,既然我们全部中国律师如此不堪、不入流,那按照您说的,“所有中国人都处在'共犯结构'中,那么您这位记者在共犯结构中处在何种位置?请别蒙我啊!展开全文
- 在最高院参加一个座谈会时(与念斌案无关),偶遇一同受邀参会的@张燕生律师 ,散会闲聊时自然谈及了念斌案,听张律师详细介绍了本案的证据情况,尤其是控方鉴定意见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显然无法用侦查机关过失来解释。建议@福建检察 对侦查人员在侦办此案过程中有无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展开全文
- 平度@記録者陳寳成 案,八人被不起诉,获此消息,百感交集,我猜测对此八人做出的应是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起诉的决定,换言之,办案机关认定此八人涉嫌犯罪,因此,我不认为应当庆贺,更不是什么特大好消息,请正在狂欢的人们切莫欢呼法治的胜利,理智看一下《不起诉决定书》,认真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吧。展开全文
- @記録者陳寳成 一案,不起诉意见早在意料之中,现在终于送达,但我确实拿不准该不该祝贺?
- 福建念斌案,念斌八年内曾四次被判处死刑,昨天终于被宣告无罪。此结果真的来之不易,律师除了在法庭上要直面公权力,还要在庭外面对类似于薄督治下重庆所谓的百姓横幅。 敬佩律师、敬佩顶住压力依法做出无罪判决的法院。
- 对不尊重法治的人以法治思维、理念和方式处理难道不是最好的普法宣传吗?四中全会要讨论的依法治国就从周永康案开始做起吧。
- (风险提示163)德衡律师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律师建议229条 🔗 网页链接
- (风险提示160)德衡律师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律师建议229条 🔗 网页链接
- 当我们都沉浸在新年的喜庆气氛中时,悲剧在云南腾冲发生了,邵宗某持半自动步枪杀死六人,致伤三人!持枪、春节期间、六死三伤、报复妻子通奸等字眼充斥国内各大媒体!但作为法律人,我不禁要换个角度看待此事...畅读版【http://t.cn/8FipCvW】
- 参加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热点问题及辩护应对策略研讨会,陈光中、樊崇义、田文昌等老师参会。
- 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涉及记者、媒体、司法、商业竞争等多方元素,这些元素混杂在一起,并且进行着相互博弈。我们相信,混乱的法治和规则秩序终将走向有序,分裂的司法、媒体、企业、行政等多元素终将走向和谐。请详阅博文:《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的冷静思考》 🔗 网页链接
-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对具体案情不了解,不便评论办案机关对错。但长沙警方是用一部奔驰商务车带走的陈永洲,如果属实,则长沙公安配奔驰车办案超标吗?如不是长沙公安的车,那是谁提供的?但愿不是报案单位提供的。如果不幸是报案单位提供的,则办案机关应当对此案回避。
- 不评。 //@泛美時訊中文網舒婉柔: 香港南华早报原文摘录: 袁贵仁表示,教育系统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课堂是传播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渠道,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三大重要群体。🔗 网页链接
【教育部长:意识形态教育要进亿万学生头脑】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学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关注人群,要在下一阶段培养亿万青少年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坚定继承者,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源自香港南华早报🔗 网页链接
- 最近热点转换太快,先后有薄熙来案宣判、丁书苗案与陕西神木房姐案开审、李某某强奸案宣判、聂磊、夏俊峰被核准并执行死刑、王书金故意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中间还穿插了张家川鼠标少年案。这么密集的将大要案开审或宣判或执行死刑,这是巧合还是...?反正之于我而言,确实有点麻木了,你们呢?
- 李某某因强奸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按刑法规定其不得假释,可怜的孩子,其实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结果也本不应该如此之重。此案如此,各方以各种形式参与的律师及各界关注者,我们都该认真思考本案及案外的点点滴滴。
【丁书苗今日受审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丁书苗一案今日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的丁书苗目光涣散,精神紧张。但对于检方指控全部认罪,起诉书念至一半时,丁体力不支,站立不住。法官允许其坐下受审。辩方认为关于刘志军的4900多万不该算行贿,将对所有罪名做无罪辩护。 🔗 网页链接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via @京法网事
翻供不可怕关键看证据。薄熙来在法庭上全面翻供,很多人感到意外,其实对法律人来说,翻供是被告人的权利。翻供能否成功即能否推翻指控关键还是看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薄一审被判有罪是因为法庭认为控方证据达到了定罪的证明标准,体现了法庭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法治精神! - 具体案情不了解,我是从法院未要求被害人杨某出庭这一现象判断法院会判李某某等人强奸罪成立。 //@王甫律师: 其实我越来越觉得李天一案蹊跷。//@毛洪涛律师: 会判强奸罪成立。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via @京法网事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via @京法网事
- 我认为从杨同学被刑拘之日起,七日之内即24日前会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该案转为治安案件。你们同意吗? @徐昕 @许丹
- 淡定,有理说理。 //@律师王学明: //@冷血一滴: 朱德泉,你算个屌毛,你无非是官养的一条狗,律师收不收费,有必要告知你吗?大爷我倒想问问,你在大众网每个月多少狗粮啊?如果你躲躲闪闪不回答,证明你是个杂毛狗!
【声明无效】@律师王学明 :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替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 @朱孝顶律师 发声,为其微博直接引语部分不当言论辩解,才良所主任 @王才亮律师 却始终闪烁其辞,拒不回答收没收费等问题。这太搞笑了。此事至少关乎"自带干粮,分文不取""律师团全体律师"清誉,岂能"越俎代庖"?
- 法治国家,即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法,依法的前提是所依据的法是合法的,即立法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