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钟岩: 私权大于公权,公权只是为私权服务的。没有公权,私权依然会存在,只是会受到其他个体人的侵害。个体人出让一部分私权,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私权,而全体民众出让的一部分私权、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公权。//@钟岩: 回复@荷伊先生: 那你是什么意思呢?没有公权,私权能存在吗?//@荷叶田田02: 展开全文
回头有时间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条一条谈私权。私权不彰,宪政无望。 - 回复@钟岩: 我跟你说了要彻底否定公权吗?不要像个单细胞生物非白既黑的考虑问题好伐!//@钟岩: 回复@荷伊先生: 建议你到索马里或利比亚过一段时间,那里没有公权,但愿有你所说的“私权”。[哈哈]//@荷叶田田02: 彰显私权,先要约束公权。以私权对抗公权,是逻辑错位。 //@宁波克望: //@弄堂阿叔: 确立私权展开全文
回头有时间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条一条谈私权。私权不彰,宪政无望。 - 回复@钟岩: 你搞搞清楚好伐!私权早于公权,有人的时候,私权就已经存在了。而在一个正常国家,所谓的公权也不过是私权的集合,公权本质上是为私权服务的。//@钟岩: 回复@荷伊先生: 没有公权,私权根本不可能存在。//@荷叶田田02: 彰显私权,先要约束公权。以私权对抗公权,是逻辑错位。 //@宁波克望: //@弄 展开全文
回头有时间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条一条谈私权。私权不彰,宪政无望。 - 请教一下徐老师:为什么多女向行为人卖淫就无损公共秩序呢?
【聚众淫乱罪】@薛蛮子 事件答网友问:即使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也不构成聚众淫乱罪。此罪:一是三人以上聚众;二是淫乱,多对多乱交,行为对象非专一;而多女卖淫是多对一,主观动机、营利目的决定并非聚集、乱交的淫乱行为。聚众淫乱罪侵犯公共秩序,而多女向行为人卖淫无损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