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金长江冤案办案人,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应予以追究,依法严肃查处。
生活的残忍原来不是因为它蛮横霸道,而是它总会来挑战你那些旧有的理解。它会告诉你:你又想错了。你可以说不吗?你可以说我不要继续吗?不,你没有权利。它只会告诉你:要么继续走,要么被遗弃。—— 十二《不畏将来 不念过去》 @思想聚焦
中国最大的敌人不是日本,也不是美国,而是戴着假面具,穿着洋西装,裹着糖衣炮弹的近百万裸官。这些人“赤条条来回无牵挂”,在国内当官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看风头不对,就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跑到外国合家欢乐。最终,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国家。「转」
- //@迟夙生律师: 我常常去看到底法院的那些法官是怎么不立案的,大概看见的是:没收到好处不立案的;滥挑毛病不立案的;因为被投诉不立案的;往上级那里推不立案的;瞪眼睛看着你就是不立案的......您还看见过什么情况的不立案?
最表面的、最容易被民众看得见的司法不公就是法院毫无道理地不立案。只要起诉了证据充分基本就是胜诉的,我这家法院就是不立案,你爱怎么告就是不立案。您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吗? 【绝食!为河南司法殉葬!!】昨天下午三点始,在河南省高院门前宣布绝食绝水,抗议@安阳中院 枉法冤判刘志伟12年!请求见张立勇院长面陈冤情;要求立即收回违法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因信号问题,无法及时更新微博,请朋友谅解。但会把消息及时告诉@北京律师童朝平 ,谢大家关注。@王永杰律师 @张凯律师 展开全文
- 为金长江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接受本案件被告人金长江的妻子李丽娟的委托、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指派依法出席今天的法庭担任被告人金长江的辩护人。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我担任金长江的辩护人,多次会见金长江,并仔细听取了他的陈述意见,本次开庭🔗 网页链接
证人之一、大连国际发展公司总经理唐肖林以录像作供,指薄熙来收受他的贿款。被控涉嫌贪污、受贿及滥用职权罪名的薄熙来反驳说,「我真是看到一个人出卖灵魂的人的丑态,我没有想到」。🔗 网页链接 - 给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金长江案主审法官马丽娟庭长的一封信:尊敬的马丽娟庭长:您好!第一次见到您,与我的想象相近——干练、精明、果断。我觉得这是法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金长江案拖了四年,这期间我们所经历的是您无法想象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案子的诡秘、疑团与难解尽🔗 网页链接
- 再发布:质问宜昌检方办案人:金长江收受黄华、潘红艳“贿赂”之钱受贿于洪磊,这是你们查明并记录在案的事实。黄华、潘红艳二人口供“行贿”的时间和地点金长江均在外出差(有机票、住宿发票为证);如果金长江“受贿”成立,黄华、潘红艳二人既受贿又行贿,不追究他(她
- 金长江之妻李丽娟实名推荐金长江《举报信》:被举报人一:赵佑勤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被举报人二:张 珣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检察员被举报人三:吴德海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干警被举报人四:郑文文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干警被举报人五:陈 俊 湖北
- 金长江之妻李丽娟实名推荐金长江《举报信》:金长江,男,满族,1960年3月出生,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新闻中心主任。被举报人一:赵佑勤,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被举报人二:张珣,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检查员;被举报人三:吴德海,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干警;被举报人四
- @刘万永 @迟夙生律师 @王甫律师 @浦翠兰律师 金长江被非法拘禁,94个小时不让睡觉,不让戴高度近视眼镜,五、六个办案人员轮番审讯。因没收钱,交代不出金额数量,办案人员竟然拿来一张写满阿拉伯数字的纸,让被害人划圈。划多了说“不是越多越好”;划少了说“不老实”。一纸冤案就是这样炮制出来的。展开全文
- 宜昌中院决定不开庭,显然是被绑架了。一个书记说,这个案子是宜昌市反腐倡廉的典型案例,即使有冤屈也要这么判了。真是无耻,看着他嘴脸,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他怎么能如此欲盖弥彰地玷污法律、玷污市政府的脸面。第二次开庭,宜昌市去了那么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从
- @刘万永 @迟夙生律师 @浦翠兰律师 金长江案拖了四年,检方除通过非法拘禁逼供诱供手段取得的书面证据外,无一实物证据。我们提供的证据均客观存在,件件确凿,足以证明我们的清白。法院不采信,这是什么道理?有这样的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