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女子5个月3次闪婚 助外地籍人员获购房资格[吃惊]】北京住建委在购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发现2家涉嫌“婚托”购房的中介,其中一京籍女子在5个月内,先后三次与人结婚、离婚,使对方避开限购,获取在京购房资格。收取费用大约3万到5万元。限购以来,已查出约50个这样的“婚托”。🔗 网页链接
- 讨论个问题:甲案被告为解除保全,提供了一笔钱作担保,诉讼仍在进行。乙案针对该被告的判决已生效。胜诉原告能否申请执行该笔担保款?两案分由不同地区法院审理。司法解释没查到,直觉感觉不行,甲法院也不愿配合吧。@最深的林 @八品法曹 @刻意的温柔 @评论员文章指出
- 请教:合同法第74条规定之债权人撤销权的对象,理论上包括裁判上的法律行为(诉讼和解、抵销、请求的放弃或认诺等),撤销此类行为是否直接导致生效判决被撤销?如判决不撤销,撤销权行使无意义。但民诉法规定只有通过再审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才能撤销生效判决。@法大陈汉 @汉德法官 @高杉峻
- 街边摊能不吃就不吃吧,还有烤红薯之类的。 //@北航黄卉: 偶的神呢!我很长时间就是靠街头玉米当正餐的。
【你还敢吃“街头玉米”】一网友以自己要卖煮玉米为借口,向街边小卖店老板“讨教”玉米“久煮不坏”的原因,老板说:“我们在小店外摆个炉子卖煮玉米的,都知道要往锅里放玉米香精。这样可以让玉米保持香味,不管在锅内煮多长时间,玉米都不会馊掉,能卖更长的时间。”
- 英国群众纷纷走上街头,沉痛悼念著名政治家、改革先驱撒切尔夫人! //@许身健: 亲不亲,阶级分啊
英国多座城市人民涌上街头,哀悼伟人撒切尔的逝世。我想,如果朱镕基逝世,场面一定要比这更宏大。亲不亲,阶级分,他们对待我们工人,可真是太他妈好了。
- 经贸法学工作坊第59期预告 主题:《法律的隐喻:表象还是真谛?》主讲人:杨贝(贸大讲师) 评议人:雷 磊(法大副教授)泮伟江(北航讲师)鲍 禄(贸大教授)侯 猛、卢海君(贸大副教授)冯 辉、傅光宇(贸大讲师)主持人:陈杭平(贸大副教授)时间:3月25日下午2:00-4:00 地点:贸大宁远楼729展开全文
- 【超牛的虚假诉讼】AB系母子且为外地户籍,C为京籍单身男士。A与C合谋,A以B的名义起诉C,请求确认B与C存在亲子关系,并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证明A曾与C关系亲密。同时C坚持不做亲子鉴定。法院最终通过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反推规则认定B系C的非婚生子。B由此取得北京户籍。@高杉峻 @汉德法官 展开全文
- 民诉法学研究的危机及其突破陈杭平(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坦率说,目前民诉法学科已面临难以为继的整体危机。一方面,如果宽泛地以十年为界进行划分,从“50后”到“80后”,可以用“一代不如一代”来形容。
- 关注。 //@广州房地产律师李永快: 回复@孤云舒卷: 1、宣称被告是“下落不明”,用的是公告送达。2、被告一直到别墅被破门换锁占领,才知道案件发生。3、原告的身份证是20年前的,公安查了,连地址都不存在。后来,千方百计查到其实际住所地在江西南昌。4、赣州市并非原告的户籍地也非经常居住地。展开全文
赣州市中院法官、律师勾结,以一78岁老太婆人做“原告”起诉一港商,伪造假的借据称借款10年,月息2分,立案、起诉、执行、拍卖,港商的别墅价值600万,被300万拍卖。“原告”拿走115万。钱分完了,港商才知道!(此案已由赣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侦查局立案。感谢所有关注此案的朋友, @ann安儿 )展开全文 - 禄生兄。。。看来要断网躲债了 //@王禄生_锅巴: 杭平兄,出来混,总要还的。什么时候也给我们厦大法评赐稿?顺便支持一下家乡的法院//@陈杭平: 我还欠朱老师的债呢。。。年关不好过呀//@北航黄卉: 杭平,下期给我稿子,我才接受你的恭维!
《福鼎法律评论》创刊号问世,很漂亮。2011年春,与华政校友、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院长董宇法官闲聊,被质问“你们学者就不能写点我们法官能看懂的文章”,回答“能啊”。轻巧的回答辛苦了我一年,除了《读书》第12期有篇宪法笔谈,今年啥学术工分也没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