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澧-猪草园: 三十多年前的历史,在大强国就可以这样胡吹[哈哈]什么恢复高考后认为读中文才有水平。文革十年没读书,很多人只念过小学或初中,不报考中文系,还能报什么?中学一天没读过,却拿下清华法学博士,这样的伟人能有几个?
【学中文有什么用?】这是武汉大学文学院王兆鹏教授经常被学生问及的问题。近三年文学院平均就业率约80%,相比其他应用性学科,不仅就业率低一些,整体工资待遇也差许多。于是不少人急着转出去,有家长甚至强令子女转专业。2011级、2012级共354人,却先后有80余人申请转专业。中文系就那么不受待见么?展开全文
紧急情况:@迟夙生律师 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办案,复制卷宗受阻,目前律师证被扣,多名警察监视着她,致电迟姐,迟姐说可能会对她实施拘留,但她不怕,为了法治进步,为了公民权利,必须死磕,阅卷权,会见权,辩护权,都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力,为此她愿意进去!
#新快报记者被抓#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仍然相信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展开全文
转发一条联合国的微博,说是朝鲜也对我国的人权状态提出建议。一位网友神评如下:中国终于体会到美国看到中国写《美国人权报告白皮书》的心情了...... 【国务院参事:房子闲置7年可学德国收归政府所有】“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处罚空房是指,可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归政府所有。这样的方式中国也可以适用。🔗 网页链接
【雷颐:清王朝的最后时刻】现在颇有论者认为辛亥革命过激,打断了晚清“立宪”。其实是清廷自己断送了“立宪”。最后时刻或有一线希望,但立宪派要求被断然拒绝,锡良、赵尔丰这一干封疆大吏的恳求被否决,连载洵、载涛两位皇叔的意见都不被采纳时,清廷确是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网页链接
- //@三丫塘: //@周泽律师: 最高法院以自己对夏俊峰案、曾成杰案等案件的死刑复核结果证明,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们中能够做到不受舆论左右的。那些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甚至想立法禁止律师披露案情的人,担心完全是多余。
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展开全文
- //@忍者隐SZ: 公安搞不下去了,要他自证其罪。呆满37天还得放人 //@周泽律师: 刘虎表示,公安想让他认罪。我建议他可以向公安承诺不再搞网络举报,要举报也只举报科级以下干部,
#刘虎案通报#上午与@小斯在南京 一起会见了刘虎。据老虎介绍的警方询问情况,我与小斯一致认为,老虎没有罪。就公安所称其多条针对官员的微博经官方调查证明不属实的问题,老虎表示,就算如此,他也不是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老虎称,他其实很慎重的,手里还有涉及正部级和副部级干部问题的材料,都没公布。展开全文 【报告有关部门,我举报,有人在网上造谣!】张家川县公安局长说“把人往死里打”:我丈夫及儿子因上访被公安局殴打关押。儿媳孙子让放人,被公安人员撕打,这时我儿子就说你这样会把人打死的,【公安局长就说你们打,打死有共-产-党-陪钱里】 十几位民警撕打致儿媳昏迷住院 。。🔗 网页链接
- //@跳涧虎陈达手札: 【大鬼张张嘴,公安跑断腿】十几年前查一骗子团伙,结果核心人物乃某国家级协会的常务副秘书长,上面一群部长级退休官员和国家领导人夫人。这些人到宣传部闹一闹,地上打个滚,就让你职业报销。他们提出一个国际阴谋的构想,就会被一些报纸不负责任地刊登出来,你就成内奸,卖国贼展开全文
【比较李庄案和许王案】大名鼎鼎的李庄案,除促成了法律共同体的抱团取暖,我认为对民主法治建设没有多少实质意义。这次由斯伟江代理许zy、陈有西代理王功权的案件,才是国家民主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案件,我们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几乎可以肯定,随着案件进展,本案很难持续公开,包括微博上。
- //@孔狐狸: 唉。此前向我爆料的一位洛阳赵姓拍客今天也被刑拘,一同带走的还有电脑,以及别人寄给他的上访信。@孙旭阳
菲姐一句不明所以的话,把大家对王功权和董良杰的关心全带走了。。。[泪] 【媒体札记:潘潘潘石屹说】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 :潘石屹大概属于可改造的大V。央视编导们采访了4个小时,最终允许潘石屹用十几分钟结巴着、重复了他那些对网络规则秩序的“朴素认知”。🔗 网页链接
【陷阱】不仅在于#500转#,还体现在:1.把“寻衅滋事罪”进行了扩大解释;2.留个口袋“损害国家形象”,弹性十足。何谓国家形象?哪个级别以上的领导人代表国家形象?3.扩大了“情节严重”的规定,让原本自诉案件转化为公诉,方便了公安主动操作。4.扩大了“共同犯罪”,让网络/电信经营者如履薄冰。展开全文
网友指出,人民日报评论"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事实",标题有个错别字:"享有"应该改为"想有"。大家怎么看?
- //@通臂猿侯建手札: 墨矩清醒。 //@墨鉅: 老微博。//@墨鉅: 以毛在党内的威望,整党和反腐无需党外支持,至少他自己认为不需要,他低估了腐败势力的能量。而习始终需要,这就是区别。激励相容的承诺是可置信的,至少在情势发生改变之前,是可置信的。
习强调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可见,仅就智来说,习就比毛强,至少习能吸取毛的教训。毛反右,使人不敢说话,导致不仅炼不出钢种不好粮,还被七千个四不清干部开个会就逼得推居二线。后来发动群众打倒党内走资派,却使社会失序十年。要想不被党内腐败势力架空、胁迫甚至废黜,就得让党外人士说话。 薄熙来不是被风吹倒的!童之伟先生写了一篇反思薄式民粹主义的文章,有朋友在后面评论说:薄熙来在重庆风光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回复他说:薄熙来不是被风吹倒的。这样浅薄的质问随处可见,他们不知道薄气焰张天之际,知识界、媒体界、法律界有无数朋友与之斗争,他们才是社会栋梁,未见说明你短视。 - //@通臂猿侯建手札: 国企投资于政治人物,自然不过。除康外蒋老师考虑任届必须另寻靠山,薄和他的同盟者自然是当时来看的优质股。陈同海事一个触发点是他与陈良宇关系。他斥巨资在F1上。//@奚正仁的小屋: //@通臂猿侯建手札: 转发微博
21世纪经济报道: 蒋洁敏与薄熙来多有交集,并通过在薄熙来的任职地兴建石油炼化项目等方式,帮助薄“提升政绩”。“薄在辽宁省任省长时,蒋洁敏就推动中石油在辽宁扩建或兴建原有的石油炼化项目;薄后来去了重庆,蒋又如法炮制。” ---这才是真正的中国合伙人。 广东、广州的几个官博,运作得很认真,在每个ID的背后,就有一群接地气、懂人心、有思想的年轻人。很自然地,遇到“大是大非”的问题,他们也会有本真的表达。——这可真是天下第一难事:既要遵守本单位的各种规定,又要不违良心、心存公道。无论是网友,还是他们的上级,都请保护他们,爱护他们。 - //@浦翠花律师: 那时,来俊臣周兴索元礼这班酷吏,已经把李唐宗室和勋戚大臣里的反武周势力剪除差不多,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不是武则天的开明,而是她的权术。
武周初期,酷吏周兴和来俊臣等黑打,罗织罪名,刑讯逼供。在朝野检举酷吏的罪名中,也不乏行贿受贿和欺男霸女这样的罪名,然而武皇认为酷吏“陷朕为淫刑之主。”接受大臣姚崇的建议,及时地废除了酷吏政治。这才是法治的进步啊!若仅以行贿受贿和欺男霸女杀之,而不废除酷吏政治,算什么法治的进步呢?
- //@传媒老王: 哦? //@郑克强: 這個現象值得研究。//@任卫新: 有点儿意思。[酷]//@万里伏鹏: 薛蛮子 :老实交代吧,你到底给了央视多少好处,他们这么卖命地替你炒作!
忽然发现:@薛蛮子 的粉儿在看涨,纪参事@纪许光 的粉儿在看跌。真有意思-----------小编评论:可见,p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容忍自费嫖娼;却鄙视与官员分赃![威武]
1946年12月朱德总司令60岁生日时,曾赋诗二首,其中有“实行民主真行宪,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名句。现在数典忘祖、背叛革命的那批货,不要民主,不要宪政,不做公仆,只当权贵利益集团的官老虎。 美国人薛蛮子用自己的钱嫖了个娼,拖欠了性工作者点嫖资,立即被绳之以法,官媒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讨伐之声铺天盖地,私人信息及细节披露无遗;中国法官利用公权力接受他人贿赂,集体嫖了个娼,官媒像修补了处女膜的婊子一样羞怯。有人说这不公平。不,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中国人的人权比美国人好五倍。 - //@张志安: 再设想一下,如果可以开放电视直播,我们倒要看看,到底是微博“直播”关注度高,还是电视直播的关注度更高?呵呵。。。千万不要只迷信数据,要透析媒介的权力结构。//@张志安: 【微博令传统媒体尴尬?】表面上看是技术的胜利,其实是管制的胜利。这是选择的结果,而非竞争的结果。展开全文
【KCIS公共观察 薄熙来案庭审:微博的胜利】在报道过程中,微博出尽了风头。@济南中院 史上首次通过微博直播了近16万字的详细庭审过程,每条微博平均获得了3901次转发和261条评论,更收获了超过57万名粉丝。同时,微博更是该案讨论的主要阵地。相对地,传统媒体却再度陷入了尴尬。 🔗 网页链接
- //@赵晓: 文章丝丝入扣、鞭辟入里、无懈可击,仅32个问题便让薄熙来伪装尽去、本质毕露。欢迎法官、律师等行家们深入讨论,也欢迎薄粉代偶像严正回击。历史,最终是人民写的!
针对央视的含沙射影,@李开复 在微博上公开自辩,宣布正能量,反对造谣。此贴赢得成千上万喝彩。本博也理解、支持开复先生。但没人提及秦火火。他卑微,他杜撰编造,他或涉嫌诽谤侵犯名誉权,但他该承担的不是国家暴力。秦火火案件可能导致擅用刑事手段侵犯言论自由,为什么不关注?不警惕? 有些人为秦火火这样“造谣”的被抓捕而兴奋时,却没有意识到,谣言的认定权全在官方,他认定动车事故2亿元为谣言的同时,也可以认定攻击雷锋罗援为谣言,更敢认定实名举报贪官为谣言。你以为,你拍马溜须舔菊力度不合适时,就不会被认定为造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