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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力博士: //@五岳散人: 神主贴、神回复。 //@工小蚁: 省领导迅速做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严防再次发生。批示完,省领导心想,批示这么多次,今天是第一次真关心。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写完,山西日报的记者心想,这句话我写了这么多次,今天是第一次没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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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琢磨先生: 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你个窃仓偷粮的老鼠,我让你穿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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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10年啊我操~『《晚间新闻》 西安砸日系车案宣判 持U型锁打人者判10年_新浪视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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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圣域密码: 你不怎么关心政治啊!乌有之乡有司马南、孔庆东、吴法天等人,是个极左的拥护毛的组织。 //@圣域密码: 不明白,解释一下 //@zangsong: 转发微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网传新出炉的乌有之乡活埋名单200多人。他调侃道:我努力不够,才排到第三级。不过比崔永元强,他才混到第五级。 哈哈,我一个普通中学老师也是第三级,跟大学教授平级了,也比小崔强了。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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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意慕容的观点! //@陶民v: 有些事情虽属私权范畴,但公权力者不应触及------对普通公民应以法律约束,而对公权力者应以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 //@行者张大样: 最后一句闪亮!同意!
    我反对淫乱入罪,这个罪没有真正的受害者,它侵犯的是一个模糊客体:社会秩序或公序良俗。但不论换偶还是多P,都是私下里搞的,虽不道德,但很难说它对社会秩序有什么具体伤害。这是私事,公器不该介入。当然,我们有理由要求官员在道德上作出表率,不然就可以批评遣责。民众有淫荡权,但官员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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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年会,我中了大奖-air,谢谢马总带给我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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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欢天那个喜地2011: 命苦的人天天都得这么早! //@欢天那个喜地2011: 真早!不会是儿子叫醒你的吧?!//@zangsong: //@贺卫方: 如此司法,还是京畿之地的法院,对于完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居然不立案,而且不给书面手续,指望这样的法院实现正义,得乎?
    东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起诉中青报一案,非常客气、又显无奈、还很同情的明确了以下四点:1、那个案子现在应该是立不了;2,不予立案的手续可能也给不了;3、领导让我回复就是这样;4、至于你们拿什么手续去上诉,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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