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了博文 《2014年03月07日》 - 只能求助周青天了! 🔗 网页链接
分享自周泽律师想说话 《[转载]周建华(一)》 - 原文地址:周建华(一)作者:只向真理低头之伍雷 网友留言:律界新人强力 对你的博文发表评论:伍雷,周泽二位大哥辛苦了。花...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清官的代价】现年37岁的郭学宏,33岁时,就已是吉林四平市伊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可谓前程似锦。2009年,他"不听招呼”,坚持依法办案被免职,沦为上访人员,2012年被处劳教1年。如今的郭学宏,脑溢血偏瘫,心伤了,身体也垮了,万念俱灰。每次抚摸曾经的法官制服,泪如雨下。谁来为他平反?展开全文
山有山的高度,水有水的深度,没必要攀比;风有风的自由,云有云的温柔,没必要模仿。你认为快乐的,就去寻找;你认为值得的,就去守候;你认为幸福的,就去珍惜。没有不被评说的事,没有不被猜测的人。别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做最真实最朴实的自己才能无憾今生。
- //@蒙冤警察桑殿鹏: 党委领导政法委,政法委领导公检法,法律就是个标准的小三儿//@反腐败同盟会: 法治改革还是可行的//@汉德法官: 司法改革突进又不是没有过!?结局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提出。学者的一厢情愿啊!//@徐昕: 司法改革是法治改革的核心,法治改革是政改的最佳切入点之一.展开全文
希望三中全让意识形态的争论回归到务实的改革路线。民生和法治是重中之重。推进司法改革,走依法治国之路是关键:1、法院的人和财,脱离地方党政的控制;2、法院内部取消审判委员会,实行审判长负责制;3、政法委不得干预审判活动,取消地方政法委;4、最高院设立大区巡回法庭,接受民众的申诉或告诉。展开全文 - //@泛美時訊中文網舒婉柔: 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执法者本身违法,而且违法行为长期未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在法院判决认定的现任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行贿上级、枉法撤案的事实面前,甘肃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犯罪者,还要积极澄清,回应社会质疑,如此才能树立司法公
【新京报: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执法者本身违法,且长期未受到法律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法院判决认定现任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行贿上级、枉法撤案,甘肃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犯罪者,还要积极澄清,回应社会质疑,如此才能树立司法公信。据@人民网
- //@迟夙生律师: 自从办了浙江温州纪检委的案件,你是冤的,我信。
致永康市人民法院的公开信尊敬的审判委成员、合议庭成员:我叫李世宝,今年6月6日我在法庭上全部推翻检察院对我多项且数额巨大的受贿指控,这在永康法院历史上可能也罕见,可能会成为永康历史上最棘手的一起涉嫌受贿案件。作为受贿案件永康每年都有发生,每年都有被查处。检察院一
- //@高傲的蓝玫瑰: //@徐昕: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展开全文
- //@高傲的蓝玫瑰: //@徐昕: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展开全文
- //@童之伟: "即使不为别的,仅只为了公民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获得起码的保障,或为了人人免于无端蹲大狱、坐班房的恐惧,中国也必须进行包括司法体制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
发表了博文 《《薄式民粹主义之法学批判》前言》 - 童之伟 【按语:薄熙来案昨天结束了庭审,正等待宣判。薄案的审理,程序合法公正,控方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相当确实且比较充分。但遗憾的是 🔗 网页链接 - //@金长江之妹: //@吕俊律师: 希望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常态,而不是对个案的特供! //@法制洋葱头: 王立军出庭作证,为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了极好的案例,有标杆意义。连薄熙来案,王立军都出庭作证了,今后,还有哪个证人不能出庭作证?
一些人法律人老是呼吁证人出庭作证。在薄熙来案审理过程中,王立军出庭对质了,又说把薄熙来变成了透明人,说谁也经不住这样扒光。这就奇怪了,证人不出庭,不对;证人出庭了,也不对。那么请问:到底该怎么做才对呢?[疑问] - //@王东强v: //@金长江之妹: //@吕俊律师: 希望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常态,而不是对个案的特供! //@法制洋葱头: 王立军出庭作证,为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了极好的案例,有标杆意义。连薄熙来案,王立军都出庭作证了,今后,还有哪个证人不能出庭作证?
一些人法律人老是呼吁证人出庭作证。在薄熙来案审理过程中,王立军出庭对质了,又说把薄熙来变成了透明人,说谁也经不住这样扒光。这就奇怪了,证人不出庭,不对;证人出庭了,也不对。那么请问:到底该怎么做才对呢?[疑问] - //@吕俊律师: 希望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常态,而不是对个案的特供! //@法制洋葱头: 王立军出庭作证,为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了极好的案例,有标杆意义。连薄熙来案,王立军都出庭作证了,今后,还有哪个证人不能出庭作证?
一些人法律人老是呼吁证人出庭作证。在薄熙来案审理过程中,王立军出庭对质了,又说把薄熙来变成了透明人,说谁也经不住这样扒光。这就奇怪了,证人不出庭,不对;证人出庭了,也不对。那么请问:到底该怎么做才对呢?[疑问] - 发表了博文 《2013年08月14日》 - 今天,我偶然看到了全国各地含冤警察进京维权一周年的文章,我阅后深受感动,除了检察院的人没有听到喊冤外,其他部门没有幸免于难的,这使我很纳闷? 8.15, 🔗 网页链接
【朱镕基:公生明,廉生威】“我一到上海工作,就信奉两句话:‘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老百姓并不是服我有多大本事,而是服我办事公正;‘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下面的官并不怕我严厉,怕的是我廉洁,屁股上没有屎。我行得正,坐得稳,就敢于揭发你的歪风邪气。” 《朱镕基讲话实录》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盘点近年来全国被冤法官案例》 - 🔗 网页链接
- 请各位法律界同仁,抽出你那宝贵的时间,细细阅读。我们法官以后怎么办案?权利在他人,责任我们承担。这就是中国的“办案工人”,人们称之为“法官”的人。 ——看到狂犬病患者的博文《盘点近年来全国被冤法官案例》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再发布:质问宜昌检方办案人:金长江收受黄华、潘红艳“贿赂”之钱受贿于洪磊,这是你们查明并记录在案的事实。黄华、潘红艳二人口供“行贿”的时间和地点金长江均在外出差(有机票、住宿发票为证);如果金长江“受贿”成立,黄华、潘红艳二人既受贿又行贿,不追究他(她
给法官同行们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法官同行: 我也是一名法官,义乌法院的一名最基层的干了十八年的老“办案工人”。 做为一个小地方的小法官,我的生活原本既不卑微也不显耀,但总还是平静、...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 发表了博文 《浙江省高院编的忏悔录》 - 各位法律界的同仁、精英,这就是要求阳光司法的浙江高院,我的二审开庭时间是2013年5月27日,编写好这小册子的时候(5月24日),我的二审案件还未开庭。也就是 🔗 网页链接
- 发表了博文 《浦江法院起诉书、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 - 下面是我的有关法律文书,敬请各位给予评论,指导。我想事实总归是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掩盖的。斯律师、吴律师的辩护词已早已在网上公开,如各位需要 🔗 网页链接
- 给法官同行们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法官同行: 我也是一名法官,义乌法院的一名最基层的干了十八年的老“办案工人”。 做为一个小地方的小法官,我的生活原本既不卑微也不显耀,但总还是平静、...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叔侄冤案,今天的两条新闻:一、聂海芬受公安系统肯定,仍任大队长;二、221万赔偿纳税人买单,专家称不宜追究办案机关。评:政府做错了,为什么要人民承担责任?继续用聂海芬,让她继续刑讯冤人?怒了!力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