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王爷案子结束了,李某某的案子没太大意思,表哥更是等而下之......建议大家尤其是大V们能多关注这些优秀公民......
【屁】@朱明勇律师: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是固定证据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法定的证据种类"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视听资料,很多人问有规定吗?尼玛,法律还没有规定你会见记录用钢笔记录还是用油笔记录,你就不记了吗?法律也没有规定是被告人先坐下还是律师先坐下,你就一直站着吗?看守所规定无法律依据就是个屁。展开全文 为什么网络不能适用寻衅滋事罪? 【作者按】这是一篇急就章,在我讨论人渣的权利后,昨天有网友到我的微博上,错误理解我的意思。我本想就新闻披露的事实,就案件进行评析(详见长微博)...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 有同感。反观辩护律师很不给力啊!//@北京刑事律师张雨: 薄有欧美法庭上大律师的范儿,可惜他不是辩护人....... //@汶金让: 薄徐对质是亮点!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济南中院开审薄案。作为继陈希同、陈良宇之后,第三位落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直辖市书记,特别是其在位时大力“唱红”及“红二代”的特殊身份,薄案毫无疑问成为中国近20年来最为轰动、最具戏剧性的事件之一,同时也将成为最令人注目的刑事案件!
- 被微博屏蔽
吴虹飞的案子可以讨论,还在刑事案子的范围内,那为啥许的案子不能讨论,入了政治案子的范围了?请支持外交部说我国没有XX犯的人来洗地!
- //@小斯在广州: 现场勘验时间造假、拍照时间造假:今天鉴定人出庭,承认更多时间上的错误!福州市公安局2008年才有司法鉴定资格,2006年作的毒物鉴定全部不合格!
【念斌案 警察承认笔录造假】福建念斌案在历时5年4次被判死刑后,昨日再次由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念斌在庭审中仍称自己遭刑讯逼供才招认,其辩护律师在质证中也指称,该案中办案笔录存在多处明显瑕庇涉嫌造假。昨晚出庭的警察也确认,笔录记载的时间与实际完成时间确不一致。🔗 网页链接
- 支持![话筒][话筒] //@杨名跨律师: 本人同意联署,支持该行动。
#人人都有权发起公益诉讼#昨天晚上,写了篇随笔《人人都应当发起公益诉讼》,放在博客上,没怎么。今天,起草了《人人都有权发起公益诉讼——全国民间环保人士的公开信》,呼吁大家共同来联署,通道在这里: 🔗 网页链接 争取今天联署到100家机构。意识到公益诉讼危机的盆友们,支持哦。
- [职业伦理的讨论]中荷公益班同学在@律师张颖 的提议下讨论律师伦理问题,讨论出部分分议题,后续在房间里由@杨名跨律师 继续主持讨论。
#共识在线直播#【贺卫方:死磕对于中国法治特别有价值】法院无端的对待律师,践踏律师应有的独立的职权,律师无论在法庭之上、法庭之外还是在网络上,就要揭露这样的一种行为,甚至几十个律师在法庭门口排起队来示威,我认为这种死磕对于中国的法治是特别有价值的事情。 🔗 网页链接
[话筒]请各位律师同行转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韩嘉毅律师 :提醒同行!!!不要将会见期间取得的有关被羁押人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散布出来。只要当事人允许即可为,但这样的权利是经过几番艰苦努力争取才有的。在没有被广泛普遍接受之时,过分展示可能导致全面禁止!
吴昌龙案庭审结束后,与@律师金柱 @伍雷 道别,杨金柱律师告诉我,念斌案确定下开庭时间,作为念斌案律师团的律师,他与李金星律师将到福建参加念斌案庭审旁听。为出庭律师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助威。正义需要伸张,终结冤案;感谢俩位大状仗义!死牢里的念斌需要大家的救助!恳求各位关注!
- //@游飞翥: 武侠(伍雷与怪侠)出手:吕洞宾放屁------不同凡响。
- 被微博屏蔽
- 最高院裴显鼎庭长的讲课分两部分:1是依法执政,2是公正司法。他对国家机构设置及司法独立口号和落实方面的看法令人耳目一新。不过他的在现阶段保留死刑慎用死刑的观点,我不赞同。@陈中伟律师 @朱祖飞律师
- //@孙发荣律师: //@孙渝律师: 施郎不再,律师的江湖还有意思么? //@谭敏涛在西安: 最新消息“全网封杀斯伟江”:斯伟江新浪博客、财新网博客、新浪博客、凤凰网博客、天涯博客统统遭遇封杀厄运!!!!是谁下的令?????????????
曾以为@斯伟江 的微博告别只是一种调侃,未曾想到不出几日便真的应验;曾以为新人必有新风,未曾想到封号却依然如故;曾以为言论会有宽松,未曾想到维稳还在加紧。账号可以封,但言论禁不住;微博可以删,但思想禁锢不了;花可以阻止开,但春依然会来。即使不让鸡鸣,但天总要放亮@徐昕 @何兵 @石扉客 展开全文